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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沈伦镇人民政府这个公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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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3 23: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切实加强圩堤和公路、机耕路两侧管理,同时减轻秸秆“双禁”工作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禁在圩堤、公路和机耕路两侧管理范围内挖翻种植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严禁在圩堤、公路和机耕路两侧管理范围内挖翻种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圩堤、公路和机耕路两侧划段到户种植。

二、圩堤管理范围为河道迎水坡、青坎至圩堤背水坡堤脚线外10米;公路、机耕路两侧管理范围为集体已流转面积。

三、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矛盾协调工作,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要责令自行清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不到位的,镇政府将委派社会化购买服务第三方公司组织统一行动,进行集中清理管护。

四、对置政府通告不顾,我行我素,仍然在圩堤、公路和机耕路两侧进行挖翻种植的行为,镇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打击。

五、各行政村是严禁在圩堤、公路和机耕路管理范围内挖翻种植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圩长、段圩长、河长、路长巡圩巡河巡路及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圩堤、公路和机耕路两侧管理范围内挖翻种植现象禁得实、管得住。

  举报电话:80953088


沈伦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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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4 04:3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加强新农村建设!顶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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