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4203|回复: 1

[通知公告] 兴化市戴南镇北姜村将变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4 22: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兴征安补告〔2022〕9 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项目,拟征收戴南镇北姜村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相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兴化市戴南镇北姜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详见表 2 地块一)。
三、征收目的
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用地。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该地块按照三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QQ浏览器截图20220704221226.png
五、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地上附着物:
根据实有地上附着物(不含农村村民住宅)计算,具体按《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兴政规〔20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农村村民住宅的征收补偿:
该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农村村民房屋征收。
六、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按照年产值(2.7 万元/公顷)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QQ浏览器截图20220704221234.png                
八、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需安置的农业人口 0 人,其中 0 人按《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 号)、《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兴政规〔2014〕1 号)文件规定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 0人按照兴化市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障。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期为 30 日,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
2.公告期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经统计,超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兴化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兴化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修改后将进行公告。
3.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补偿登记。未及时办理登记,或权属不清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调查确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风立; 联系电话:80261216
附图:勘测定界图
QQ浏览器截图20220704221255.png

2022 年 7 月 4 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5 06: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戴南  全国闻名 现在不知道泰州兴化很正常, 不知道戴南的应该很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5-18 12:22 , Processed in 0.064025 second(s), 18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