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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告!兴拟征告(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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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17: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拟征告(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垛田街道金岛社区城东一组、凤凰垛村(凌翟村)、翟家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0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市政府将于2022年7月21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市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胡向军;电话:80218281)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33.png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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