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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造谣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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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4 13: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日子,大白天的滴水成冰。
    医生反复叮嘱过,不能再像年轻时那样随意了,一定要保暖,以防心脑血管发生意外。
    远在香格里拉的一位居士,在得到活佛的首肯后,力邀我去寺院里住上一段时间,一同观摩、研习、参悟。但就因为这个气候原因,我迟迟不敢动身。
    故而,大部分时间赖在床上,看看书,翻翻手机,找人聊聊天。
    刚刚看到的一则视频,深深的触动了我。


    在我们这儿。无论是农村里,还是社会上,嚼舌头的现象,应该说,很普遍,已经成为一种劣根性文化现象。
    若论起来,依照法理,这类嚼舌头,都属于目前政法机关严控严查严打的造谣之列。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嚼舌头,一般是没人过问的。除非你愿意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去深挖猛追刨根究底,然后再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去走司法途径。
    所以,这类嚼舌头,一般是没什么成本的,当然也就不用付出代价了。
    但是,你若想澄清事实,那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大众心理学告诉我们,人们愿意相信自己希望发生的事。尤其是信息通道狭窄的地方,更是如此。
    比如,本村,乃至本镇,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说我年轻时,为了获取村书记嫖宿的证据,半夜爬到人家窗户上,用录音机录下了村书记嫖宿时的快活声音,然后拿着录音磁带狠狠的敲诈了村书记一笔钱。
    这种基于农民群体认知层次上的“故事”,编的有鼻子有眼,属于农村里喜闻乐见的“新闻”,没人会认真思考一下这里面有多少漏洞,我也至今不知道究竟是谁编出来的。
    诸如此类,一般情况下,我也懒得去澄清,去辩解,一笑置之。
    令人意外的是,这个“故事”,居然还能屡屡成为乡镇官吏在酒席间乐翻天的谈资,且越传越神,至今还在谈。
    因为,他们也愿意相信。


    好几天前,我在兴化三水园论坛《东园茶座》专版写了一篇《昨天没敢说的》,里面提及年少时,我们这儿闹地震的情形。
    第二天,与本镇某体制内人员语音聊天,彼笑话我:“那一年闹地震,你写你读水浒,你怎么没写写你是怎么半夜偷偷跑进别人家的地震棚里钻进一个少妇的被窝,被人家发现了打得一塌糊涂的事啊?”
    我闻所未闻,一头雾水。
    本能的辩解:“这是从何说起啊?没影子的事啊。”
    对方哈哈大笑:“你还赖呢,看到你写闹地震的帖子,大家都在笑谈你当年的这个香艳趣闻呢。”
    我哑口无言——这TMD可怎么辩解啊?
    楞了一下,终于反应过来,立马本能的辩解:“你这嚼舌头还有没有下巴啊?那一年唐山大地震,是1976年。我今年虚龄整60岁,你给我算算,那一年我多大?TNND,我虚龄才十二、三岁,小鸡鸡还没发育呢,怎么就钻进人家少妇的被窝里啦?“
    对方语塞,没词了。


    于是想:怎么这会儿又冒出个没影子的却是有鼻子有眼的桃色新闻了呢?
    突然顿悟:这阵子,我正在对本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贪腐主义麻木主义以及官匪勾结的黑恶势力开火呢。
    这辈子的经验告诉我,每当此时,官场里就一定会突然冒出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嚼舌头,嚼得有根有据有鼻子有眼,并以此来达到转移视线的目的。
    早在大约十几年前,我就曾经在本镇政府大楼里怒斥:“这个政府大楼,就是个造谣机关。真的说成假的,假的说成真的,司空见惯,屡试不爽,这已经成为刁官恶吏们的行政法宝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整天就靠糊弄忽悠造谣欺骗混日子,把政府的脸面都丢光了.....”
    果然,就在那几年,本镇的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后来也升任书记),像拴在绳子上的一串儿蚂蚱,都进监狱去了。
    这充分表明,我们的党,是不会容许政府大楼变成造谣机关的!
    “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早已吹响,主题教育活动正在全面开展。
    我们老百姓,期盼着风清气正,海晏河清!
    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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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4 13:2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熟易懂,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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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4 14:3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鼻子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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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4 16:3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本是个传说!
传说本是由哥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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