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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荣耀的交通局与耻辱的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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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6 12: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两天,我在兴化三水园论坛东园茶座专栏连续发布《兴化文旅局,请快些看过来!》《对兴化文旅局指桨为橹的追问》两个帖子。
    事情缘于无意间看到文旅局公号里的一篇推介兴化旅游的文案中,图文并茂的指桨为橹,我甚感诧异,遂立即留言,指出荒诞谬误,婉言提醒迅速修改。
    事关兴化颜面,其它网友也纷纷跟进留言,要求立即纠错。
    候三小时后,依然如故。于是我立即发帖,意在借助网络力量,敦促文旅局即知即改。
    当晚10点多,睡前查看,未改;凌晨4点醒来,再看,改了。
    期间,文旅局悄无声息,一声不吭,连个“谢”字都没有。
    我觉得,这种傲慢无礼的官僚习气,未免大了些,不像话。
    于是,下午,我再发帖,向文旅局讨要一个“谢”字。
    迄今,文旅局保持静默,未见一字。


    昨晚,三水园论坛里冒出一则新帖《出租车司机捡到手机索要400块,该不该?》,说的是值此兴化菜花节期间,游客遗落手机在出租车上,司机借机索要钱财,最后400元成交,归还了手机。
    刚刚看到,兴化市交通局快速反应,立即整治,并迅速在帖子下方跟帖反馈处理情况。
    截图如下:
交通局2.png

    看罢,沉思。
    从网页显示的IP地址看,该回复,来自于上海。
    也就是说,交通局相关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并不在兴化,而是正在上海,或出差,或旅游,或探亲访友。
    但是,对于本单位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事,一点儿都不含糊,没有视而不见,没有虚与委蛇,没有拖延推诿,没有玩套路打太极,而是闻风而动,迅速处理,有效避免了因此形成网络负面舆情,化解了消极不利影响,提升了兴化旅游形象。
    如此,我认为,兴化市交通局,以及兴化市交通局的工作作风,代表着兴化市政府机关的正面形象,是咱兴化市的荣耀!
    所以,应该给兴化交通局点个大大的赞!


    推介兴化旅游的文旅局公号出现荒诞不经的低级错误,文旅局先是装聋作哑,拒不改正;在我不得不公开发帖敦促后,半夜里不情不愿的悄悄修改,然后就像吃了哑药似的,没了喉咙,没了嗓子,没了舌头,没了嘴巴,成了连个“谢”字都说不出来的丑陋怪物了。
    民众古道热肠,耗费时间精力,几次三番指出谬误。文旅局因此改正后,向民众道一声谢,是最起码的礼数,是最基本的公序良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规范,是幼儿园小朋友都懂得的道理。
    由此,可以推断,文旅局对于兴化的文化形象,对于兴化的旅游形象,对水韵兴化的公序良俗,是不屑一顾的,是满不在乎的。
    进一步推断,文旅局的眼里,只有钱,只有官位,只有官威,只有官脸。
    不能不说,这样的文旅哑巴局,是兴化的耻辱,是兴化政府形象的耻辱,是兴化人民的耻辱,是兴化人文底蕴的耻辱,是兴化文化内涵的耻辱,是兴化公序良俗的耻辱,是兴化旅游业的耻辱!


    希望文旅局能够正视问题,痛改前非,洗澡治病,即知即改,三严三实,四查四治,刮骨疗毒,自我革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摒弃傲慢无礼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衙门主义哑巴主义,在工作作风上努力向兴化市交通局看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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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6 13: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兴化文旅局,能否回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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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6 13: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鲁国之法, 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 有能赎之者, 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 来而让, 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 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于行, 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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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6 14: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问,文旅局这事,若发生在淄博,会咋样?
那些当官的,屁股还能坐得安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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