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方晓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兴达公司:经研究决定: 方晓春同志任兴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兴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免去翁利荣同志的兴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年同志的兴化市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 璐同志的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丽华同志的兴化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袁 辰同志任泰州市兴化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敏同志任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泰州市兴化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顾义海同志任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张兰军同志的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春丽同志任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恒源同志的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蒋晓锋同志任兴化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起算); 徐阳平同志任兴化市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起算); 王煜森同志任兴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起算)。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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