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港村55.91亩蟹塘招投标中村镇干部违规合作问题,结合全国范围内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公开案例,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与处理措施: 潜在违规情形- 围标串标行为:村镇干部通过透露招标信息、授意特定人员参与围标等方式操控中标结果,类似山东李昊案中“授意请托人围标串标”的操作模式2。
- 利益输送链条:存在干部与投标方勾结,形成“透露评分标准—内定中标人—利益分成”的贪腐链条,与河南专项整治中提到的“斩断贪腐利益链”情形相符
。 - 虚假投标人参与:可能出现类似重庆巴南区案例中“经济条件不符、身份异常”的投标人,如村干部安排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挂名参与,掩盖违规操作
。
- 纪检部门可能联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计等单位,调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资金流水等资料,筛查异常交易痕迹
。 - 通过现场走访、群众访谈等方式,核实投标人真实背景及项目实施情况,发现“垫资能力不足”“项目实际控制人与名义投标人不符”等线索。
- 运用大数据比对投标人关联信息(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频繁共同投标等),锁定疑似串通投标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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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招投标流程透明化(如公示评标细节)、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从源头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具体案件进展需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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