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微微 发表于 2023-2-2 05:57:31

女子大年初四剪掉丈夫下体,被治安拘留10日、罚款200元



湖北襄阳,一女子用剪刀剪掉丈夫的下体后,被公安机关暂时治安处罚。公开资料显示,女子杨某于今年1月25日21时许,在其哥哥家中卧室,给其丈夫张某**后,用剪刀将丈夫的下体剪掉。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而杨某则被公安机关依法处治安拘留10日、井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发后网友们对于杨某的作案动机议论纷纷,绝大多数网友均认为是张某出轨在先,杨某才会作出这么冲动行为的。
但也有网友质疑称,剪掉男人的下体,不用鉴定都知道是伤残、至少轻伤、正常是重伤等等。因此网友们认为是丈夫张某原谅了杨某,杨某才会仅仅被治安处罚的。

目前,当地警方回应称,仅对杨某治安处罚是暂时的。即公安机关正在等鉴定报告,待报告出来后会根据结果追究杨某的法律责任,并明确表示只要是轻伤以上,就一定会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
伤害案件涉及对人身损伤程度的鉴定问题,特别是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需要待伤情稳定后才能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因此,在张某的伤情鉴定结果未出来前,公安机关无法确定张某的伤势是否达到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先立行政案件,对杨某采取拘留措施将嫌疑人控制,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是否予以刑事立案,这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为重伤一级,龟头缺失达冠状沟为重伤二级,龟头缺失1/2以上为轻伤一级,龟头部分缺损为轻伤二级,阴茎创或者阴茎挫伤为轻微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标准要求被害人的伤情需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案件中被害人被伤害的结果已经出现,但仍需要公安机关伤情鉴定机构确定具体的伤情,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侦查。在伤情鉴定出来之前,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待伤情鉴定出来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可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案件中被害人阴茎被剪断,根据《人体损失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根据损伤的部位以及功能的缺失情况,可能构成重伤二级,较为严重的话可能构成重伤一级等情况,最终以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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