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3061|回复: 2

[百姓诉求] 男子与妻子不和,竟迁怒于邻居闺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6 08: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结婚还不到半年,怀疑妻子在闺蜜的怂恿下打算与自己离婚,男子迁怒妻子闺蜜,数次故意损坏对方车辆,甚至在闺蜜家墙上刻下了“杀”字……

近日,兴化市检察院受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何某与妻子小英吵架后,无法联系到妻子,于是迁怒小英的闺蜜小郑,多次采取戳车胎、踹车门、划车漆、门前刻字等手段破坏其车辆并威胁恐吓,造成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


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0年1月底,何某和小英走进结婚的殿堂,但婚后生活中口角不断。

2020年4月份,闺蜜小郑与男友约小英夫妻两人吃饭,饭桌上,小英夫妻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继而你推我搡,场面越发不可收拾。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场调解未果,小郑与男友护送小英离开。

之后小英对何某避而不见,联系方式也拉黑了。迟迟联系不到妻子,何某怒气冲冲的找小郑要人,并在小郑家门口的墙上刻下了一个“杀”字。之后他找到小郑男友的汽车,用刀戳破了两个轮胎,仍觉得不解气,又找到小郑的汽车,把四个轮胎都戳坏了。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然而到了7月份,何某酒后,连续两天跑到小郑家楼下,拿打火机围着小郑和男友的汽车划了一圈,又用刀划破车子的车门、引擎盖、叶子板。看到心爱的汽车被多次破坏,小郑和男友不堪其扰,忍无可忍,打电话报了警。
近日,何某因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冲动是魔鬼,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一时冲动,情绪失控,不顾后果而酿成千古恨。面对婚姻危机,何某本可以选择更理性的方式来解决,但他却被负面情绪所控制,做出了许多冲动的举动,不仅对挽回婚姻无济于事,还丢了人品,领了刑罚,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src=http___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_images_20171123_46af0adf9422403a8ad23cac.jpg src=http___d.youth.cn_shrgch_201608_W020160811569556127057.jpg&refer=http___d..jpg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16 09: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下闹大发了,进去就一档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5-11 06:13 , Processed in 0.054038 second(s), 19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