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2483|回复: 0

[百姓诉求] 翁立萍:孩子们心中的知心姐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20 08: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挽救一个未成年人,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让孩子迷途知返,是我们的责任。”在近日举办的兴化市第一期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培训班上,翁立萍深情讲述自己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历和感受。

今年39岁的翁立萍,是兴化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她亲切的微笑,柔和的语调,让孩子们心生亲近,倍感温暖。她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小翁姐姐”,是孩子们心中的知心姐姐。

2011年,兴化检察院成立苏中地区第一个未成年人检察科,2005年入职的翁立萍成为其中一员,并逐步从书记员成长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对于涉嫌犯罪的青少年,翁立萍从不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而是更多地关注他们犯罪背后的原因,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她说:“我们拉一拉、帮一帮,他们就会重拾信心,走上回归之路!”

小朱是外地人,自幼随父母在兴化长大,因涉嫌盗窃被羁押在泰州市看守所。后综合多方因素,检察院对他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审查起诉期间,小朱悄悄和翁立萍讲,“姐姐,能不能建议法官给我判实刑啊,我想去坐牢。”

u=4034911793,1695803372&fm=26&gp=0.jpg


这是翁立萍遇上的第一个主动要求坐牢的孩子,她惊呆了。经过多次沟通,翁立萍了解到,小朱的户籍在老家。如果判缓刑,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而他的量刑可能就是拘役两三个月,他现已被关押了37天,被收监执行时间也不长。更重要的是,他决定以此方式跟过去做个了断。

翁立萍感受到了小朱真诚悔过的决心,帮助说服了小朱的父母,建议对小朱收监执行。小朱服刑结束后,第一时间和她取得联系,从此翁立萍和小朱一家成了朋友。让翁立萍欣慰的是,如今,小朱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工作之余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也是外地人,10岁的儿子童童跟他共同生活,在兴化无任何亲友。夏某某被逮捕后,童童的生活、上学成了大难题。思虑再三,翁立萍和同事们主动请缨,做起童童的临时家长。她们和法官、侦查人员,顶着烈日,奔波在民政局、福利院和教育局,在各方的接力帮助下,赶在夏某某被关押前为童童落实了临时监护与上学问题。半年的临时家长,翁立萍团队用人文关怀,在解决童童生活起居学习问题的同时,也感化了夏某某。

翁立萍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涉案的未成年人是因为对法律缺少认知,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少家长也因为不懂法,影响了检察机关办案的效果。为此,翁立萍向兴化检察院提出了成立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的倡议。很快,泰州检察系统第一个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在兴化成立。随后,翁立萍团队又拟定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护等主题,进学校、进社区,足迹遍及兴化的34个乡镇,开展了100多场法治讲座。翁立萍团队还拍摄微电影与警示教育片,在宣传现场播放。他们制作的《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动漫:〈玩手机〉》,获全国电视法制节目二等奖。

2019年11月,翁立萍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5-12 06:18 , Processed in 0.055838 second(s), 18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