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8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我局13项问题,局分党组书记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专班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作。第一时间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一着不让地推进整改工作。1月26日,局分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分党组书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各项目标任务;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坚定整改决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020年自6月17日至9月6日,每日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主动向有关方面报送监测结果,密切注意水质变化情况,视情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二是市自来水总公司二厂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深度处理,保证饮用水安全。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对横泾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至高邮交界处10公里范围的河道两岸环境进行排查,共排查了3个行政村7个自然村、7个排涝站、3家工业企业,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加快补齐农村污水处理短板,2020年66.45%的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五是生态流量保障水质环境。根据水位变化情况,市政府争取省防指的支持,省防指在统筹防汛基础上,紧抓防汛窗口期,多次协调引入长江水,加速境内河道过水,尽最大可能将污染水体排出。六是推动引用水工程建设。加快长江引水工程建设,横泾河饮用水源地于2020年10月31日停止取水,引用卤汀河周庄水源地取水,进行制水供水。2020年12月27日省水利厅《关于部分水源地核准(销)、变更的通知》(苏水资〔2020〕18号),核销了兴化市横泾河开发区水源地。 2.关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泰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垂管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兴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兴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着重学习信息报告章节,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与处理流程。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信息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长、局长审定后,及时报送给对口部门,将重要信息进行书面报告。 3.关于“中心组学习达不到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工作安排及时提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时,局分党组书记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作出相应安排部署,增强学习效果。三是设置了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签到管理,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 4.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议事规则》《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范围。二是要求各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明确记载内容,规范支部会议记录,除了会议主要内容外,还应包括会议名称、地点、起止时间、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讨论议题等要素。三是要求各支部对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的年度规划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及时通知、提醒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四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已发现党员关系应转未转的党员按照程序进行关系转接。督促各支部测算党费时,对每名党员缴纳党费认真核算缴纳基数,杜绝“四舍五入”情况发生,要求各支部对党员收缴党费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公开透明。 5.关于“选人用人、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泰州市委组织部和泰州市局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强与泰州市局的沟通,及时报送中层干部提拔、平级交流备案材料。三是明确了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更新个人档案。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泰州市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针对反馈的问题细化具体措施。一是每个季度制定负面清单前,及时召开分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杜绝雷同现象。二是落实“两个责任”网上记载提醒制度,由参加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定期提醒分党组成员及时记载,防止超期。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制度,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列出相关内容和计划,分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月4日,邀请泰州市纪委(监委)二十纪检组组长顾贤卫作专题讲座;3月18日召开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由于我局资金经费仍纳入兴化市财政管理,我们将严格执行兴化市财务管理规定和泰州市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一是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加强报销凭证把关,无菜肴清单、超标准、一函多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单制度,由用车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出车。三是定期组织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兴化市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一是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一律要求附任务来源通知,进一步完善审批手续。二是严格差旅费报销标准,杜绝超额、超范围报销情况。三是加强工会慰问范围把关,禁止慰问非工会会员直系亲属。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107件信访已整改完成106件,剩余1件为戴南镇工业园区宝运环境有限公司和奇步楼梯厂厂区内填埋污泥信访件,戴南镇政府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已编制完成可行性报告,4月13日土壤污染管控项目开标,预估5月份开始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全部通过省级销号。戴南镇原污水处理厂贮存在沈伦园区内的历史酸洗污泥已完成处置。恒嘉再生资源公司超期贮存危废已于2020年10月5日全部转移,共转运30481.83吨危废。三是加强工业固废环境管理,开展危废处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快推进人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15件问题已完成整改14件,剩余1件为戴南北酸洗厂及周边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因尚未有成熟案例且工作量大,目前仍在开展场地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下一步将加快协调推进,完成核心区治理修复,并加强其他区域场地的管控。 2.关于“生态文明办空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借助调研、座谈、建议的机会,多次向兴化市委建议整合宣指办、生态办等临时机构职能,实体化运作生态环保办公室。二是已专题书面向市委请示,尽快选派一名副局级干部到宣指办主持日常工作。三是已召开断面长制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等专题会议,正在谋划召开兴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生态环境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呼吁实体化运作市委生态环保办公室,请求市委选派副局级干部主持宣指办日常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委生态环保办作用,研究部署重点生态环境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分党组成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正在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下一步,将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上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通报上半年我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查摆出的问题紧扣主题、准确具体、深刻实在。按照要求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已在2021年1月26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落实上述要求,今后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中将进一步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各位同志认真开展相互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省厅《中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党组〔2019〕113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依据编办下发“三定方案”和实际履行的岗位职责,对每个单位每个岗位进行清权确认,把职权事项目标一个不漏的列出来。下一步,年底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时,明确领导负责制,科室单位业务范围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由分管领导负责把关,分党组成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由分党组书记负责把关,逐项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切实可行。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针对巡察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1.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照《兴化市待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要求,完善市领导挂钩整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会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2.推动生态文明办有效运转。一方面,积极争取兴化市委支持,增加市委生态环保办公室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加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督查推进力度。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条件下,攻坚克难,艰苦奋斗,勇于担当,提升生态环保办工作效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3.有序开展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党内政治生活、廉政风险防控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频次要求,高质量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83215035;邮政信箱泰州市兴化市九顷路6号;电子邮箱xh83212614@163.com。
中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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