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效打击涉外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泰州市公安局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 《泰州市群众举报涉外案件线索奖励办法》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鼓励群众举报涉外案件线索 切实维护全市出入境管理 和涉外领域秩序稳定 
举报范围
1.外国人非法居留 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的期限停留的; 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超过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2.外国人非法就业 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停留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 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 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3.外国人非法入境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4.非法聘用外国人 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停留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地域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单位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违反勤工助学岗位范围和时限的规定聘用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其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情形。
5.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 在劳动单位或者个人与不符合就业规定的外国人之间居间介绍或者其他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行为。
6.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偷越国(边)境 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不经合法批准私自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7.中国公民或外国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即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
8.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售出入境证件 以盈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9.中国公民或外国人骗取出境证件 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10.中国公民或外国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11.中国公民或外国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故意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12.外国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情形的
奖励办法
实行首报奖励制度 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人员 分别举报同宗的 按时间为序 奖励最早举报人 多人同时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 奖**均分配 经举报查实违法犯罪的 奖励500-10000元人民币
举报受理途径
广大市民可拨打“110” 或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 也可前往举报地点现场举报
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电话:0523-86897613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公安海陵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0523-86655086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来源:平安海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