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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当法院不能坚守:“民事起诉不减利,刑事起诉不加刑”的判决原则时,谁还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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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1:3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百姓失望中不再信任法律的公正可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时,那只有用刀去维护自己生存的权力,逼民杀人罪在谁?!

大家都知一个公开的保险常识:保险公司理赔习惯是按正常程序走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认为理赔未到位的受害者都用同理心代入感请受害者走一下法律程序,讲几个可多理赔的理由,这样多少会得到一定的支持……
可有人无视良知下逆天行事,天欲其亡必先令之疯狂,这话就应到王佳○佳这奇葩身上了!
王佳○佳法官被报复问题的脉络:
1.撞到老汉的肇事司机全责没有任何疑问,他有保险无所谓,赔偿的钱是保险公司出,也没毛病。
2.保险公司,对于车险,保险公司的赔付态度是所有险种里面最积极的,协调的时候愿意赔偿12000,这也没毛病。
3.被撞老汉,伤的不轻,医院也给开了29天住院证明,为了省钱靠止痛药硬扛,想要的赔偿金额是18000,这里面就有6000款的差额。
事情到这,车主已经没他啥事了。就保险公司和老汉协商。
保险公司这边的意思是:权限范围内只能
12000,要18000就需要法院支持,拿到法院凭证,保险公司就按18000赔。
然后老汉就去告了,结果女法官啪叽一下,只判处9000的赔偿金,然后老汉崩溃了,后面的是事大家都知道了。
女法官有一个不合理操作就是,这是是一个民事案件,正常情况下:
原告要求赔偿18000,被告要求赔偿12000,判决的时候应该以12000为基点,原告赢了向上加赔偿,原告输了就维持原有赔偿。
结果法官在庭审后无视双方主张,直接给出自己的判决赔 9000,结果被报复了!

国家给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是为了维护弱势群体无力抵抗权贵有大量人力财力下彰显公平与正义。
​现当下成了法官公器私用下嚣张跋扈坑老实人的便利。
​法,不是公义的天平时,那就用血去洗涤还法公正!
王被杀是她自己太把自己的习惯性无视法的尊严,合并到将邪恶当着势不可挡的赵家人赏了黄马褂一样无视因果报应,可这次遇到硬茬了!
只有大家用智慧先分清善恶,不被眼前一点得失下丧失正知正觉,并用良知维护公平、公正、公义,那何来戾气与杀戮?
王法官,
也是受害者,
一个缺少崇尚与维护正义与良知环境下的受害者!
逼良为娼与逼民操刀的不是一两个有钱有势的主,而是那个背后无视人人平等的“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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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8 11:4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呼吁社会真正法治,才能保护“法官”不被伤害!
​任由“自由裁量权”成为法官权力的任性时,谁也保护不了“法官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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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1:5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百年后,希望把今天的混乱写入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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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1:5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这个女法官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她是为保险公司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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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2:0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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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8 12:3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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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2:4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太吓人了,令人好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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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2:5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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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8 14:2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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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8 14:5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谨以此文提醒兴化某法官:
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勿让亲人为你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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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5: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林林 发表于 2024-8-18 12:56
**** 该帖被屏蔽 ****

评帖5楼、6楼、8楼屏蔽。


网友发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论坛版规:不得发布涉及政治军事(内参)、色情淫秽、封建迷信、暴力教唆、地域宗教种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损害公众利益,危害论坛安全的话题。【详见https://www.xhssy.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6&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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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9: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村夫愚民Y 发表于 2024-8-18 11:55
这个女法官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她是为保险公司省钱吗?

网传有些地方政府的法院与保险公司签约合作,不理解合作什么?只能想象为合作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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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9 10:4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劣绩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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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9 14:1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民众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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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05:20: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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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08:0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是上诉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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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1 08:2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当公正的天平发生倾斜时,发生在谁身上,都会引起心中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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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1 1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当法院不能坚守?这句好像有点不通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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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0: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说到法院,我只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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