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兴化地区各历史时期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档案馆。为抢救散存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档案资料,进一步维护兴化市历史的真实面貌,丰富档案馆的馆藏,更好的为兴化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重要人物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各门类、各载体档案资料,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兴化地方历史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传单、照片、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2、历代编修的地方志、专业志、村镇史、典章制度等,反映兴化情况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3、历代反映兴化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4、反映兴化区域内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文旅节庆、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等各种实物、地图、照片、报刊、书籍等。
5、建国前我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兴化地区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兴化地区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6、建国后各级领导人来兴化视察的照片、影片、题词及由此形成的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7、兴化籍或曾经在兴化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各行业杰出人才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并可为他们建立名人档案,条件成熟可设特藏馆并举办展览。
8、兴化市各行业、各单位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杯牌匾、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9、兴化市各机构、组织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礼品等实物。
10、反映兴化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证书、照片、录音、录像等。
11、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办法
1、社会各界直接来信或来电联系,商洽档案征集事宜。
2、本馆向社会及个人手中征集的档案资料,其史料的真实性及价值均需本馆专家鉴定后确定。
3、本馆向档案资料持有者征集档案,采用无偿捐赠、捐赠复制件、适当补偿征集三种方法。
4、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有优先使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
5、本馆征集的档案资料,均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联系方式
兴化市南亭路1号行政中心5号楼
兴化市档案馆档案征集编研科
联系人:何永祥
电话:0523-83326585
邮编:225700
兴化市档案馆2024年小贴士:
1.真诚期盼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并提供相关线索。
2.以上征集公告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