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1886|回复: 0

[曝光杂谈] 电动车驾驶人吴xx,全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9 13: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相比起机动车
电动车更加轻便快捷
但有的骑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这些违法行为既扰乱交通秩序
又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1月4日11时35分,兴化市区五里路与文峰路交叉路口,吴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左转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向西绿灯直行的周某驾驶的苏MFF7***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电动车摔倒后,吴某头部撞击在地面,所幸吴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保护了头部,事故仅造成其腿部软组织挫伤。

交警调查认定,吴某闯红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汽车驾驶人周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
春节临近,人流车流叠加,警方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
1、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交警的指挥通行。驾驶电动车上路要走非机动车道,勿随意穿行,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2、安全头盔是最关键的保命装备。所以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一定要牢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就在一瞬间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5-12 06:50 , Processed in 0.045017 second(s), 16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