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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判了!吴某伪造兴化某高中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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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0 03: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案情简介

2024年盛夏,伴随着声声蝉鸣,老李看着儿子手中某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紧锁的眉头逐渐散开,儿子的升学路果真被“高人”“铺平”了。

和无数农村家长一样,望子成龙的老李渴望儿子能接受更加优质的教育。但事与愿违,因发挥失常,小李中考成绩并不如人意,不甘心的老李四处求人打听,想着能不能找点门路,送孩子去城里读书。老吴无意中从生意伙伴处得知老李的“需求”,负债累累的他嗅到了“商机”。

老吴重新注册了一个微信号,自导自演一场和市教育局领导的聊天记录,伪造出能操作入学的假象。老吴不仅虚构了“张总”“刘局”等教育系统领导,还伪造了兴化市某高中的入学通知书、缴费通知等文件,并通过女儿小吴的微信收款码,先后收取老李“打点费”45000元,这些钱最终都被用来偿还老吴个人赌债及家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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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后,老吴家属虽然退还了全部赃款,但小李也早已错过开学时间,身心遭受了双重伤害。

法院审理
被告人老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教育系统关系网络,利用家长焦虑心理实施诈骗,数额达45000元,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法官提醒“关系入学”=法律红线,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即构成诈骗。本案中,被告人利用伪造的聊天记录、虚构的“领导”身份,已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正规渠道才是升学王道,教育部门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任何声称“内部名额”“特殊渠道”的行为均涉嫌违法。同时,家长也应通过官方公布的招生政策办理入学,切勿轻信“潜规则”,以免上当受骗。教育公平是社会的底线,每个孩子的未来都值得被阳光照耀。当您为孩子前程焦虑时,请记住:真正的教育投资,是为孩子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而非寻求法律之外的“捷径”。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小编删除
来源: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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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0 03:2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啥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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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0 18:3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也是个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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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0 19:2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这个说明了教育资源的紧张,还是会有人通过关系和权力操作进入所想进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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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1 03:3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胆子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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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1 14: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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