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乃历朝历代之患。
在老百姓的眼里,匪有两种,一曰土匪,二曰官匪。
土匪者,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为最高追求。
官匪者,则以官法之名,行层层盘剥敲骨吸髓之事,或巧取豪夺,或明火执仗。
历史上,多有“官匪剿匪”之场景,乃至屡屡出现民众帮助土匪打官匪的荒诞剧。
后来,又出现了洋匪。
于是,更荒诞离奇的事来了——八国联军攻北京,当地大量民众帮助洋人做向导、寻地道、勤运输、供食物、架云梯、递火把。
甚至,在河南省,民众纷纷帮助日本鬼子打国军,乃至于蒋总统接报后,在日记里发出了愤怒的哀叹。
老百姓没有党国意识,只有求生意识——能够活下去,就是老百姓最大的政治。
对于当时的老百姓来讲,只有能够活下来,活下去,然后才能够爱大清王朝,爱老佛爷,爱国民党,爱中华民国。
然而,历史上的土匪,还是有好多规矩的。
最为通行的土匪纪律,有“十不抢”、“七不夺”、“五不准”。
“十不抢”:喜车丧车不抢;僧侣、道人、尼姑、佛家不抢;鳏寡孤独不抢;单身的夜行人不抢;摆渡的不抢;背包行医的不抢;车店不抢;赌博的人不抢;邮差不抢;挑八股绳的不抢。
“七不夺”:娶姑娘送媳妇的不夺,送葬起坟的不夺,和尚道士不夺,妓女不夺,吹鼓手不夺,学士不夺,医生不夺。 “五不准”:不准抢穷苦人;不准调戏、奸淫妇女;不准进产妇房间;不准走猪或驴在前面横走过的路,不准动用娶亲人家的酒饭。
这些,是土匪的规矩,是土匪的纪律。
其中,“七不夺”里,有一条“学士不夺”,也就是不得对老师学生学子们下手。
最为著名的,是民国期间的一起事例:
不抢学生,是良知,是底线。
因为,学生,是读书的种子,是民族的种子。
没了学生,民族就不可能延续下去,这个民族就必然消亡。
不幸的是,如今,抢学生的事,好像越来越多了。
以前的土匪抢钱,现在的匪们不但抢钱,还抢命。
不说别的,也不谈近年来每年40万的自杀人数,光是看国内有些地方的学生退学潮,就足以令人惊骇了。
如今,放眼网络,这类事,比比皆是。
触目惊心!
当然,现在是法治社会,和谐盛世,因此,既不可能有土匪,也不可能有官匪。
那么,这些事,这么多的事,是谁干的呢?
我的看法是:洋匪。
只有洋匪,才有可能干这事,也才有能力干这事。
看官,您说呢?
阿弥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