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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表彰2021年“最美兴化人” ——志愿者篇先进典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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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9 10: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书写志愿服务的崭新篇章,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志愿者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贡献志愿力量,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拟集中评选表彰一批 “最美兴化人”——志愿者篇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理论政策宣讲、扶危济困、文明实践、公益慈善、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生态环保以及疫情防控中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当选过最美人物系列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推荐数量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各自部门内进行遴选、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推荐标准
1.热心志愿服务事业,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为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2.长期参与志愿活动,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服务时间长、活动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3.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推荐步骤
1.推荐申报。推荐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社会征集,线上线下同步启动。组织推荐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推荐数量和标准推荐候选人;个人自荐可直接登录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板块(http://www.xinghua.gov.cn/)下载推荐表填报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社会征集由各类社会组织、媒体、群众向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提出申报。申报截至2月23日。
2.审核公示。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人选,经市纪委、公安、法院、税务等相关单位部门政审无误后在“兴化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当选者事迹。
3.通报宣传。通报“最美兴化人”——志愿者评选结果,通过媒体宣传、会议宣讲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最美志愿者”典型引领作用。
五、有关要求
1.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荐,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参与。
2.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村(社区)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3.及时报送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格(见附件),表内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先进事迹1500字左右,提供电子照片(近期蓝底证件照和工作生活照各1张,大小不低于300K)。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审核后材料电子版于2月23日前(纸质档正反打印盖章后于2月26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80516503,邮箱:xhsmzjjck@163.com
附件:2021年“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推荐表
QQ截图20210219104304.png

QQ截图20210219104321.png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民政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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