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兴化市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2021年第一批)予以公告。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兴化市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2021年第一批)予以公告。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