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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村镇及相关部门领导:上官陵园的用地我可以不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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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8 20:4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各位村镇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你们好,我是兴东镇巾荡村(原西鲍乡颜家村)十组的村民,家里原先有几亩田在上官河东(上官陵园现址),父辈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直过着这样的农耕生活。

      直到13年底,原西鲍乡与村里签订了承租合同(见下图),签字的都是村干部,我们各家都没有流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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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用作公墓,还是长期租用,没有明确期限。从此后,我们就成了村里的“城市人”,田没有了,靠点租金远不够现在的生活消费,出去打打零工,贴补家用,勉强生活。

       今发帖,也是源于前段时间,村里有老人仙逝,其子女请村干部与陵园处联系,价格上也没见比其它不是租用地的村子优惠,感恩价都没有,说实话,心里真不舒服。我们村为了公益事业牺牲了那么多,就不能享受一点优惠吗?为国家做过贡献的不都有优惠政策吗?

      作为被出租农田的村民,我们请问相关部门领导,上官陵园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到底是谁在经营,法人又是谁?现在墓地搞开发,对外出售,价值不菲,已经背离初衷。各位网友帮我们看看,这合同合理合法吗,我们的农田不租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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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06:3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葬在自家的地盘,还要给局外人地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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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07:4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到底是领导与下级签的合同,就是不一样。也不需要农户签合同,还是无限期租用,这就是传说中的“以租代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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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08: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


"以租代征"实质是规避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规避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种行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无论怎样流转,它的前提是必须要遵守用途管制制度,也就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服从国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地转用的总量控制,还要参与、服从土地收益由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政策,所以这两者的区别和界限是明确的。

从表面上看以租代征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政绩、也有利于提高租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似乎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城市郊区,以租代征之风尤为强烈。

折叠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上述法条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准后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方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均为非法行为,从而租赁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当然无效的行为或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折叠不能获得"三赢"

首先对于租地的企业来说,随着城市建设的飞快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势必导致租赁的土地将被国家依法征收,变为国有土地,由于租赁土地合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所建设的厂房也将依法被征收,很有可能由于违法建设而得不到任何补偿,企业很有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另外,以租代征这种形式占用农民土地,租赁期限一般都比较长,随着土地的不断升值,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费也在不断上升,如此发展,租赁双方终究会因租金等问题发生纠纷,由于是租赁合同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作为以租代征的企业来说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可能血本无归。因此,通过"以租代征"获得土地的企业来说很难达到"赢"的目的 。

其次对于出租土地的农民而言,似乎解决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生活得到改善,但是由于租赁合同的违法性,随着国土资源部严查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很多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的建设项目被紧急叫停,被要求重新恢复耕地用途,而恢复耕地用途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往往要求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有些建设项目甚至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而无法恢复耕地的用途。另外,由于粮食价格逐年上扬,中央取消农业税、种粮直补政策的兑现,农民的种粮的收益逐年提高。因此,对于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农民来说,很难"赢"。

最后对于主导"以租代征"的地方政府来说,似乎地方的财政收入得到大幅提高,地方GDP总量也不断上升,政府似乎看到自己想要的政绩。但是,作为政府官员来说,首先要懂法,要懂得依法治国,而"以租代征"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总体规划的制度,导致重复建设的不断产生,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对于主导"以租代征"的地方政府官员来说,不但没有政绩,而且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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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08: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无论怎样流转,它的前提是必须要遵守用途管制制度,也就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服从国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地转用的总量控制,还要参与、服从土地收益由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政策,所以这两者的区别和界限是明确的。


从发帖人上传的合同看,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村民是没有得到的。一个墓地的价值是多少,村民一亩田只是有限的租金。农田是租用的,可以分割墓地售卖?很明显,租来的地不想还,这就是以租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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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5:5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租来的地方,也可以卖?人家自己不会卖吗?人家是租给你的,你有什么权利去卖人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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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08:5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霸道条款,希望市领导们多为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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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20 14: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水中花 发表于 2021-4-19 15:53
租来的地方,也可以卖?人家自己不会卖吗?人家是租给你的,你有什么权利去卖人家的东西?

就是,租的我们村里的,承租户凭什么可以卖我们的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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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06: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马鞍山
承租户不可能有权利卖你们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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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09: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荻垛的刘怀荣 发表于 2021-4-25 06:17
承租户不可能有权利卖你们的地。

是的,既然是租来的,租,归根结底是要还给人家的。这个合同本身就有问题,无期限租就是以租代征,可无期限租给你并不等于是卖给你呀,你们又没有过户产权,怎么可以拆分把它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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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14:4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支持巾荡村民依法维权!维护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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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15:5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以租代征,买卖租用地,欺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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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22:3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们就很奇怪,农民手中的基本农田,当时的乡政府,国土局怎么就能批准为建设用地了呢?这算不算违法呢?算不算违法用地呢?希望我们兴东镇领导及国土局领导出来向我巾荡村民做个解答,否则我巾荡村民将逐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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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23:0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刚刚看了西鲍乡人民政府与巾荡村签订的承租合同,里面的租期为长期,请问何为长期?一个月?一年?十年?还是一百年?到期了复不复垦,谁来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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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08: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欢迎曝料!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10234&fromuid=5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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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18:2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属于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如果村,乡,镇及国土局领导没有人管,涉事村民可以组织起来,去市,地区,省信访局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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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7 09: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搞不懂了,乡里租的农田,怎么又到了别人手里去了,还是割地出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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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7 10: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蓝调音乐 发表于 2021-4-26 19:20
显然是一个不合法的租赁合同,农户有权取消租赁合同。听说是叫王广明,王广安,夏永康等几个人在运营公墓, ...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三位老板大有来头啊,头绪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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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08: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上官陵园的经营性质到底是公营还是在私营,有没有使用的票据,哪位有请上传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经营的,单位全称发票上应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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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5: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bliss 发表于 2021-4-28 08:27
上官陵园的经营性质到底是公营还是在私营,有没有使用的票据,哪位有请上传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经营的,单 ...

就是这样的票据,我们也不懂,给你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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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5: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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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6: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上官陵园服务中心的公章很清楚,网上公开查询不到这个公章对应的企业登记信息,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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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06:1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对于公章的管理,是有一定的严格规范的,企业注销或变更时,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时,便会当场收缴公章,现场削除公章名称。完好的公章是不可能查不到对应的企业名称的。要么就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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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08: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上棺陵园,既然是租,租金就不可能是定死的。应该是几年依行情重新协商定价,可以是涨也可以是降。只有买卖才是议定离手价,再无纠葛。
如果是村官擅自作主,则该合同无效。它们代表不了本人,可以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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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 06:4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直言不讳 发表于 2021-4-29 08:37
上棺陵园,既然是租,租金就不可能是定死的。应该是几年依行情重新协商定价,可以是涨也可以是降。只有买卖 ...

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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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 15: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陵园方、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怎么都在沉默,有什么不能公开的信息吗?陵园方应该就网友质疑的以租代征的问题以及公章和票据的使用做个解释;上级主管部门也应该就合同、公章、票据是否合法作出权威解答。沉默可不利于舆情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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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7 17: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上官陵园好像很牛逼啊,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未见回音,是不愿管还是不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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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7 17: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陆如煌 发表于 2021-4-25 23:00
刚刚看了西鲍乡人民政府与巾荡村签订的承租合同,里面的租期为长期,请问何为长期?一个月?一年?十年?还 ...

就是啊,既然是租,终是要还的。墓地适合租地用吗,租来的可以自己有权随便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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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8 0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在这个事件中,相关部门有没有存在违规,有没有过错?坐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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