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3390|回复: 4

[百姓诉求] 紧急通知!近期不要购买活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3 10: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QQ浏览器截图20210603104800.png


6月1日
国家卫健委通报了
江苏人感染H10N3禽流感病例
江苏省疾控中心发布了
H10N3禽流感相关防病提示
以往常见的人感染禽流感有H7N9、H9N2、H5N1和H5N6等亚型,本次发现的H10N3禽流感病毒此前在禽类中偶有检出,但这是H10N3型别首次出现人感染病例,目前患者经过积极治疗已经康复出院。

人感染禽流感的主要感染来源是接触携带病毒活禽或去过受污染的活禽市场,很少发生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感染初期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胸闷气短,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全身症状。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体温一般持续在39℃以上,多在发病3~7天出现重症肺炎。

根据对病毒特性的研究和以往疫情来看,H10N3发生大规模传播流行风险极低,本次病例为偶发事件,大家不需要对此感到害怕和恐慌。然而,这次的病例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新冠疫情尚未平息的阶段,新型呼吸道传染病的威胁也一直存在,所以呼吁大家做好以下几点,积极预防禽流感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
1.去往人员密集的场所、有活禽或野生动物的场所时,应该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接触活禽等动物之后需要彻底清洗双手。
2.尽量避免接触活禽或去往有活禽的场所;在正规市场采购经检疫合格的冷鲜禽,避免采购活禽;
3.处理禽类时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处理完成后尽快清洗双手及案板、刀具等物品。
4.注意生熟分开,禽类要彻底煮熟后食用,不采购、烹饪、食用来源不明的禽类或病死禽,坚决不捕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6-3 10: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国家卫生健康委6月1日通报,江苏省发现一例人感染H10N3禽流感病例。患者为男性,41岁,现居江苏镇江。4月23日出现发热等症状,4月28日因病情加重收入当地医疗机构救治。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基本达到出院标准。江苏省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在当地开展应急监测,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据江苏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李军介绍,禽流感病毒的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类型是各种生物中最多的,故而组成的流感病毒的亚型也非常多,几乎所有动物间传播的流感病毒最终都能溯源到与禽类流感病毒相关,而H10N3在禽流感病毒中属于较少流行的亚型,也是一种并不太适应在人类间传播的流感病毒,“病毒和受体细胞之间有点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H10N3这把‘钥匙’就不太适应人类细胞这把‘锁’,所以通常情况下人类是不会被感染的,但‘钥匙’偶尔也有撞开‘锁’的时候,故称其为偶发病例,这可能跟人体当时的免疫力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通报还指出,专家评估认为,病毒全基因分析显示,H10N3病毒为禽源性,未具备有效的感染人的能力。全球既往未见H10N3人间病例报道,禽间H10N3病毒对禽呈低致病性。此次疫情为一次偶发的禽到人的跨种属传播,发生大规模传播流行风险极低。

目前,中国知网上涉及H10N3病毒的中文文献只有一篇,这篇名为《中国南方三省H10亚型禽流感病毒基因特征分析》的文章指出,H10N3作为H10亚型禽流感病毒的一种,具有潜在使人或者禽感染并致病的可能性,应持续对其加强监测。


江苏省疾控:近期不要购买活禽

记者致电镇江市疾控中心,电话未能接通。江苏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没有掌握该病毒能够“人传人”的证据,但仍要尽量避免接触活禽,工作中需要接触活禽的人员,应注意防护。此外,居民近期不要购买活禽,买回来的鸡、鸭等禽类食物一定要沸水煮熟后,才可食用。
“只要尽量减少相关传播途径的暴露,基本就可以阻止这种流感病毒的传播,普通民众只要做好应对新冠病毒传播的日常防护,对禽流感病毒的防护也同样有效。”李军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3 11: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前天刚看到一谣言说某地多少人中了钱流感,这特么就真有了,搞不清谣言是真是假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5-12 06:10 , Processed in 0.052800 second(s), 20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