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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合陈镇的父母官,请听听子民们的呐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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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0 07: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市委方书记关注此贴为合陈镇失地农民守护权益
2018年,省道351公路改扩建工程合陈镇段面开始建设,对沿线上百户农民的300多亩农田进行征收工作,合陈镇相关村与被征地农户签订了每年每亩1200元的租赁协议,三年过去了,2021年初,该公路合陈段基本建成通车,可是该镇被征地农户仍然拿着1200元一亩的租金,什么征地青苗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无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借此平台请问合陈镇政府这种以租代征的付款方式是否合法?国务院早就不允许对征收土地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合陈镇难道可以无视国务院法律法规?

昨天本人去兴化市自然资源局咨询,局工作人员回复我说该路征地补偿款早就打到了合陈镇政府了。
可是被征地村民并没有拿到该拿的补偿款。那么这种情况合陈镇政府是否属于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这条公路建设已经3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二十五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在此我希望兴化市委方书记能够在百忙之中帮助合陈镇的被征地农民早日得到应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从心里支持党感恩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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