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9517|回复: 0

[通知公告] 致兴化养犬朋友们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9 13: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致兴化养犬朋友们的一封信
001WERT.jpg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营造文明养犬氛围,兴化公安向广大养犬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请自觉遵守《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携犬出户时:1、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2、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3、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今年以来,我局已收容流浪犬、无主犬673条,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现场责令改正536人,对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38人,并将持续推进犬类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对在户外未使用牵引带(犬绳、犬链等)牵领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无主犬,依法依规抓捕收容。
请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并积极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积极配合兴化冲刺文明城市创建检查验收阶段工作,共创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兴化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5-18 04:40 , Processed in 0.050881 second(s), 17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