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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拆除违建,还我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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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2: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兴化市兴东镇新北村肖垛村民,叫刘洪于.今年80岁,20多年前我有一个1.2亩承包地被他人占用建西鲍液化气站,后液化气倒闭闲置后,就不给付我租金,也不拆除,若干年来我多次到镇里,市里反映情况,可市里推到镇里,镇里交给村里,最后是不了了之,现请人通过网络给您写信,请求解决问题。事情还是从1996年说起,当时的兴化市西鲍乡毛垛村(现属兴东镇新北村)村委会和我协商,把我承包的1.2亩土地出租给他人建液化气站,每年每亩交村1000元,交我租金1000元,可气站经营三年后不再营业闲置。不交付我租金,也不拆除还我承包地,我多次到市里各部门反映情况,后来当时兴化市国土局和村里商议,暂由村里每年每亩付我1000元租金,可现在乡镇合并,村庄合并,土地租金无法落实,承包地确权也确不下来,自己的承包地权益正在流失,我不懂什么叫黑恶势力,违法占用他人承包地建厂,还不给付租金算什么?请求书记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草民的小事情,拆除违建,还我耕地!我于39日写信给您,当地政府回信给我:年代久远,等待处理。现如今又在给违章建筑办理不动产证。这里的水有多深???请求政府迅速查处违章,拆除违建,还我承包地。      
   刘洪余627

答复内容                                               
你写至泰州市委书记信箱的信件已转交我市处理。经了解,关于反映承包地被租用建液化气站后,村委会未履行协议给付租金的问题。原液化气站经营户林玉俊于1996年租用土地用于办液化气站(其中:你1.2亩、林宗群0.6亩),后经营不善于1999年上半年关闭。19995月,原肖垛村毛垛责任区将此闲置土地用于本村村民建房,安置三处宅基地给村民。原液化气站目前占地只有100平方米左右破旧房屋。2016年土地确权期间,因液化气站所占地块已成为建设用地,且涉及三户村民宅基地,未对此地块进行确权。下一步,兴东镇将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与你重新签订协议,以一次性出让或者每年租用的方式兑付承包金。经相关工作人员与你对接,你表示同意。
答复人   兴化市委办

答复时间  2021-08-26 18:02






当年的协议书


1999年至2021, 时间过去了20多年,干部换了一任又一任,这个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一直没有落实解决,可喜的事今年826日兴化市委办终于作出正式答复,承认事实,落实解决!可又是4个月过去了, 这个1.2亩地就是无人过问, 沒人落实,  难道还要再等20年?等老人百岁生日时再解决? 兴严桥工程经历了5年零2个月终于通车,现在我节选方捷书记在兴严桥建成通车仪式上的讲话一起学习学习:
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百姓的事大于天”,真正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沉”到群众中间、“扎”到基层深处,关心他们的酸甜苦辣、安危冷暖,以枝叶关情、先忧后乐的责任担当,听得见呼声怨声、看得到所急所盼、办得好小事实事,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我们要问一问自己,我们在平时工作上,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还是“但有十分力绝不用九分”?
对待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新官不理旧事,不愿正视问题、不敢解决问题,能拖则拖、能绕则绕。
  作为共产党人,百姓期盼的,就是我们必须干、应该干的,百姓是天,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一天也不能等、一刻也不能拖,这不仅是对事业负责,更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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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22: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当年的协议

当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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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9:16: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用实际行动落实方书记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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