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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杂谈] 酿成不可挽回的事实,究竟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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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19: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此惨痛的事实,也不知这里反应民生问题有用不?我是原张郭刘纪刘西的村民,就在刚刚庄中我老家的邻居发生了大火,巷道的消防栓在自来水改造换小表时全卸掉了,没有一个消防栓取水口,村干部及村民们眼睁睁的看着大火烧光了整个房产!这个责任该谁负?自来水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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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21:2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当初如有百姓提出意见,现反思应追责失责人员,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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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21:3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消防栓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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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8 05:1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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