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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市场监管新举措: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清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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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8 22: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存在 “小案重罚”“类案不同罚” 的现象,影响经营主体积极性,损害执法公信力。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于 2 月 7 日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
这两个清单的发布,积极响应国家决策部署,践行监管为民理念。一方面,清单通过规范涉企执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另一方面,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明确指导,提升执法能力,减少行政资源浪费,也回应了社会对食品安全执法的关注。
首违不罚清单涵盖 8 种违法行为,需满足初次违法、立即改正或责令改正期内改正的条件,不同违法行为还有附加条件。轻微免罚清单包含 4 种违法行为,要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及时改正,各违法行为也有特定要求。不过,清单适用有严格限制,情节严重的经营主体、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及供餐单位不适用,且当事人仍需履行法律义务。
制定清单参考多地经验,经多轮征求意见与审查评估,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动态调整。清单的发布意义重大,释放执法温度,落实过罚相当原则,提升执法效能。这是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改革创新,有望营造更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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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9 05:2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食品安全不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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