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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兴化市多区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推动城镇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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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20: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多区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推动城镇建设进程
近日,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3 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临城街道和安丰镇多个社区及村组,旨在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成片开发建设。
此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广泛。临城街道的阳山社区、南山社区及下辖小组,还有安丰镇新陆宴村及南陆一组、三组均在征收范围内。具体征收位置可参照公告附图,最终范围以批准文件为准。从土地现状来看,包含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占比较大,部分区域有少量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各地块面积在不同社区和村组分布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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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目的上,均是为满足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求,这将为兴化市的城镇建设、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土地资源支持。
补偿安置标准是此次公告的重点内容。土地补偿费方面,农用地为 2.35 万元 / 亩,建设用地 4.7 万元 / 亩,未利用地 3.29 万元 / 亩;安置补助费按农用地 2.35 万元 / 人发放。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依据泰州市相关标准执行。在安置与保障措施上,严格按照江苏省和泰州市的相关办法执行,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对于不满 16 周岁的安置人员,其安置补助费由市政府足额支付,虽不参加城乡社会保障,但也保障了这部分人群的基本权益。
为充分听取民意,公告在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区域进行公示,期限为 30 日(2025 年 2 月 15 日 - 3 月 16 日) 。期间,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方案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实名书面意见,提交至指定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若过半数或部分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规规定,且本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听证。同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则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进行补偿。
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布,是兴化市城镇建设的重要一步。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力,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稳定。后续,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兴化市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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