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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 1. 法律法规: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众多国家及江苏省地方法规
2. 规范性文件:包含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江苏省及泰州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发布的通知、意见等
3. 行业标准:涉及土地、城市规划、生态环境等多领域规范,如《土地基本术语》《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
4. 其他成果资料:兴化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昌荣镇镇区详细规划等 |
基本情况 | 1. 片区划定:依据兴化市相关规划,结合实际划定 CP321281-2025-02-01 昌荣镇镇区南部片区
2. 片区类型:工业主导型片区
3. 面积与范围:面积 12.0118 公顷,东至梦之香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南至戴邵线、西至塘港河、北至车路河 |
成片开发必要性 | 1. 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与国土空间规划及 “三区三线” 成果衔接,位于城镇发展区和集中建设区,不涉及特殊区域,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2. 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片区开发建设管理水平较高,项目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产业集聚,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3.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规范征地程序,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
公益性用地情况 | 1. 用地面积:片区土地总面积 12.0118 公顷,公益性用地 2.4330 公顷
2. 占比情况:占片区用地比例 20.26%,符合工业主导型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 20% 的要求 |
规划符合情况 | 1. 符合国民经济规划:符合兴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现行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3. 符合镇区详细规划:符合兴化市昌荣镇镇区详细规划
4. 不涉及特殊区域: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 |
效益评价 | 1. 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繁荣,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降低开发成本,实现资源集约利用
2. 社会效益:对社会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统一规划、开发与管理
3. 生态效益:增加生态绿化用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
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 1. 建设项目类型:以工业项目为主
2. 开发时序:计划自方案批准后 5 年内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 |
选址适宜性 | 1. 无特殊区域影响: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土壤污染地块、重点保护水域等
2. 建设条件良好:土地平整,无低丘缓坡等不利建设条件,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措施 | 1. 补偿标准:参照《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兴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24〕1 号)的标准执行
2. 安置方式:通过货币安置、搬迁安置等多样化的安置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
3. 征地程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所在乡镇在征地报批前严格履行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
结论 | 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兴化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