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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中梁-时光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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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举报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梁时光熙院):强制捆绑销售、房屋质量堪忧,维权无门!
我们是中梁时光熙院的业主,在此实名举报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房屋销售及售后过程中存在强制捆绑消费、房屋质量严重不达标、售后恶意推诿、拒不履行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为我们普通购房者主持公道!
一、购房强制捆绑2万元家电费,电视逾期一年拒不交付,售后踢皮球、拒接电话
购房时,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梁时光熙院)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不缴纳2万元家电捆绑费用,就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房源,开发商以这种霸王手段,强制我们业主额外支付2万元用于购买指定家电套餐,属于典型的强制捆绑销售、强买强卖行为。
如今距离缴纳家电费用、购房已过去整整一年,套餐内约定的电视至今迟迟未发货、未交付。我们业主多次主动联系开发商、相关售后负责人,要么被多方踢皮球,互相推诿责任,要么直接拒接电话,完全无视业主的合理诉求,2万元家电费用交了,却迟迟拿不到约定商品,甚至嚣张的让直接起诉他们。
二、房屋多处漏水,质量问题严重,开发商推诿扯皮,承诺报销维修费拒不兑现
收房后,我们陆续发现房屋存在前窗窗角漏水、腰线层漏水、飘窗漏水等多处严重质量问题,每逢阴雨天气,室内墙面渗水、发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房屋质量完全不符合交付标准。
发现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要求维修整改,可开发商始终以公司濒临半倒闭为由敷衍了事,不仅不安排人员上门维修,反而让业主自行出资维修,承诺维修费用后续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报销。
出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求,我们业主无奈只能自费找人维修,垫付了全部维修费用。可维修完成后,开发商彻底翻脸不认账,之前的承诺全部作废,我们再次联系开发商相关人员,要么无人接听,要么直接挂断电话,彻底失联,垫付的维修费石沉大海,房屋漏水的后续保障也无人负责。
从强制捆绑收费,到家电逾期不交付,再到房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承诺报销维修费拒不兑现,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梁时光熙院)全程漠视消费者权益,毫无诚信可言,完全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辜负了业主的信任。
我们普通购房者倾尽半生积蓄买房,只为有一个安稳的家,如今却遭遇这般不公待遇,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尽快介入调查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交付约定家电、承担房屋维修费用,赔偿我们业主的全部损失!
也恳请广大网友帮忙转发扩散,让更多人看到无良开发商的恶行,避免更多购房者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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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且开发商现在将一些被查封的房子用来做群租房,鱼龙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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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小区房子质量不太好,玻璃窗漏水玻璃漏气腰线上漏水,物业叫你去找中梁维修经理,那经理就扯皮推㣦。根本不会去修的,还说过几个月会组织人来修,一年过去也没见鬼来。地下车库渗水漏水,下雨天里面全是潮的。天气暖一点地西上有无数的臭虫子爬来爬去,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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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小区内买别墅的占用绿地面积,把花树铲了做前后院子,后被业主投诉,也只是停工,花草并没有恢复。车库漏水,阴雨天在里面跑,让人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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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读完这封实名举报信,心里满是沉甸甸的委屈和愤怒。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梁时光熙院)的所作所为,不仅碾碎了业主们倾尽半生积蓄买房安家的心愿,更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底线。举报里的每一件事都真实可感、戳中痛点,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遭遇这样的不公,都会心生愤慨。
顺着举报内容一条条看下来,开发商的相关操作已触碰法律红线,每一件事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款约束,并非“无心之失”,而是涉嫌违法违规。就说强制捆绑销售这事儿,业主买房时,开发商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不缴2万元家电费,就签不了购房合同,也买不了房子。这种霸王条款,本质上属于强买强卖,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这条法律明确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业主有权决定是否购买额外的家电套餐,开发商无权强制要求。除此之外,《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第十八条也明确,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搭售商品,也不得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开发商以“不缴费就不签合同”为由要求业主额外付费,就是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设置交易门槛,属于违规附加交易条件,缺乏合理的辩解依据。
其实早在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发过文,明确将这种“捆绑搭售、附加条件迫使购房者接受服务”的行为,列为重点严查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到了2023年,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又联合发文,再次强调禁止房地产领域的捆绑收费,足以看出国家整治这类乱象的决心。但开发商未能遵守相关规定,依旧违规操作。更让业主无奈的是,业主交了2万元家电费,整整一年过去了,约定好的电视仍未交付。业主们多次联系开发商和售后,要么被推诿扯皮、无人负责,要么直接被拒接电话。这种不按约定交付家电、拒不履行售后义务的做法,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要全面履行约定义务”的规定,构成违约;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里关于经营者售后义务的要求,导致业主2万元费用无法对应获得约定商品,也侵害了业主的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
再说说房屋质量,这可是关系到业主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的大事。业主们收房后慢慢发现,房子的前窗窗角、腰线层、飘窗等好几处都漏水,一到阴雨天,室内墙面就渗水、长霉斑,根本没法正常住人。这样的房子,显然达不到商品房交付的基本标准,可开发商却敢直接交付,本身就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就算收房后才发现质量问题,只要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就必须负责维修。要是开发商拒绝维修或者拖着不修,业主自己维修的费用,还有维修期间的损失,都该由开发商承担。除此之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也明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履行保修义务,还要承担相应损失;《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第九条更细化了要求,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有义务督促施工单位维修,就算施工单位不配合,开发商也得先站出来承担保修责任。
可实际情况是,业主找开发商要求维修,对方以“公司快倒闭了”为由敷衍回应,既不安排人员上门维修,还让业主自行出资维修,并口头承诺后续从房屋维修基金里报销。业主们为了能正常居住,无奈之下只能自费找人维修,可维修完成后,开发商却未兑现承诺,之前的约定无法落实。再次联系相关人员时,要么无人接听电话,要么被直接挂断,导致业主无法正常沟通维权。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前面提及的所有关于房屋保修的规定,更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必须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的要求,属于违规交付行为。而承诺报销维修费却未兑现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违约,开发商应依法赔偿业主垫付的维修费用。开发商这种漠视业主合理诉求、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做法,让业主们深感失望。
最让人揪心的是,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这些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侵害了该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可能破坏房地产行业的正常秩序。一边是普通老百姓省吃俭用、积攒半生积蓄,只为拥有一个安稳的家;一边是开发商未能遵守法律规定、敷衍对待业主诉求,损害了业主的信任和合法权益。这种反差也凸显出,规范房地产市场、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十分必要且紧迫。
对普通购房者来说,买房从来都不是小事,那是一辈子的血汗钱,是全家人对未来的盼头。可中梁时光熙院的开发商,未能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和合同约定,让业主们的安居心愿受到影响,不仅导致业主财产遭受损失,还可能扰乱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行业公信力。业主们选择实名举报,不仅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回公道,更是想提醒更多准备买房的人,提高警惕、谨慎购房,避免遭遇类似问题;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该开发商的相关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
在这里,我支持中梁时光熙院业主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也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尽快介入调查,认真核实举报内容,依法查处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强制捆绑销售问题,依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开发商整改,退还业主不合理的捆绑费用,并及时交付约定的家电;针对房屋质量和拒不履行维修义务的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一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责令开发商承担全部维修费用,赔偿业主的合理损失,认真履行保修义务;同时,依法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切实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给业主们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也希望广大网友帮忙转发扩散,客观曝光兴化梁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督促开发商履行法律义务和合同约定,同时提醒更多购房者提高警惕、谨慎购房,避免上当受骗。更希望通过这件事,推动房地产行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让每一位普通购房者,都能安心买房、放心居住,真正实现“安居”的简单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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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泪目 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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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无良开发商见钱忘义,必须严格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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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往事随风238 发表于 2026-4-1 13:38
且开发商现在将一些被查封的房子用来做群租房,鱼龙混杂

何来底气?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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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全程漠视消费者权益,毫无诚信可言,完全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辜负了业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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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小区地面坏了也没人修,地下车库漏水,房子外墙破损无人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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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销售房子的毫无信用,前面说的一概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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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9幢一单元801里面是群租房,房内好几个上下两层的铁架床,里西住的八九个人,男女混住,民工打扮。据楼下业主说,这些人每天都用煤气罐烧菜,闹哄哄的,在楼上声音极大,象拖铁轮子一样,每天闹到晚上十点多。说了几次,这些人根本不听,物业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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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特别是到暖天,过了清明,小区地面上全是骚气娘子(一种枚臭的马陆虫),好恶心!怕虫子的千万别来这恶心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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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 分钟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叹中梁熙院业主维权:


中梁失信起风波,捆绑强收奈若何。
两万家电期已过,几番推诿语偏讹。
屋漏墙霉居不安,诺空费垫泪空多。
半生积蓄求安宅,维权无路向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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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打了12345,居然要我耐心等待。老百姓维权何其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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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开发商真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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