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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结束 兴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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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1 17: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质量安全、市场规范有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严管重打,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维护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的农资,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种子: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代销网点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和种子经营未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
  农药: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全面清查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大对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特别是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非法农药的打击力度,狠抓不执行农药购销台账制度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套(冒)用农药登记证号、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
肥料:严厉查处复合(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不符、应当登记未登记、假冒伪造登记证号、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或植物生产调节剂、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
兽药:强化兽药GMP后续日常监管,规范兽药生产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使用违禁药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国家禁用兽药、无证无照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责任单位: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农机: 严厉查处农机无证经营、农机产品不具有产品合格证、不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不具有产品三包凭证,使用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不合格农机产品承揽农机维修,应当取得未取得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冒用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国家规定报废或非法拼装的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兴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
   三、工作任务
  (一)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依法严把准入关,重点打击农药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资源,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违禁农资行为。
  (三)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按照“检打联动”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定农资质量抽检计划,增强农资执法抽检的精准度。重点针对投诉举报涉及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大的农资产品;被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通报的问题农资企业及产品开展定向执法抽检,实施精准打击。
  (四)严查农资产品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对监督检查、执法检查、质量抽查等方式发现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查办,决不姑息。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组织开展2021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通过印发资料、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等知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送到农民手中。
  四、工作步骤
       根据本辖区农时季节和农资销售情况,从2021年3月20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3月底前,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4月至5月底,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2021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5月底,对2021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季农资打假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农资监管职责,明确分工,任务分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杜绝有案不办、零办案和办“人情案”现象,杜绝一切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违法办案行为的发生,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农业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广泛宣传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大要案件信息及工作动态。(联系电话:80262690,QQ:841182026)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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