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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反诈宣传] 这个安徽人使用假身份证诈骗在兴化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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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1 10: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去年安徽无业人员邬某某,在微信群以及微信朋友圈,虚构销售口罩,诈骗钱财一万余元。他使用伪造的“张某某”身份证件,在兴化登记住宿、从事诈骗不法活动。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年初,邬某某已被兴化警方逮捕。
QQ浏览器截图20210531100207.png
居民身份证是指由我国公安机关根据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制作颁发给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买卖、使用假身份证也犯法。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都属于刑事犯罪;在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买卖身份证罪以及使用虚假身份证罪。也就是说,无论是办假证,还是购买假证、出于不同的目的使用假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奉劝各位小伙伴们,珍爱“身份”,打击“假冒”,提高警惕,莫因一时糊涂的“购假”、“用假”行为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积极举报身边涉假、涉骗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不给造假者、骗子提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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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1 10: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精华社会环境,不能让骗子得逞,还以为我大兴化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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