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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公示(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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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8 13: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江苏省生态环境督察信访件(第15批共23件)         (截至2021年7月26日)
序号
信访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5-1*
1.戴南镇唐刘村唐刘小学北门西侧乐烨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港南村伟国耐火厂、戴南镇苏果超市东侧明星耐火厂等企业违规燃烧煤炭,焦油直排入河,粉碎机作业时产生较大粉尘。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举报人希望25日后对其进行突击检查,予以取缔。2.戴南镇(张郭镇)仍有很多中频炉无证生产,到供电部门一查便知。
1、兴化市方乐耐火材料厂于23日自行将粉碎车间改装成全封闭车间,减少粉尘向外环境排放。戴南镇要求该企业加强厂区内规范管理,生产时禁止用煤炭为燃料,粉碎机工作时粉尘达标排放,保持车间地面清洁,同时,提醒该企业粉碎车间全封闭,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基本属实
2、戴南镇要求宏伟特种耐火器材厂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对雷蒙破碎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要定期维护,确保粉尘达标排放。该企业于23日对除尘布袋进行更换。基本属实
3、戴南镇要求兴化市明星耐火器材厂对粉碎车间停产整改:8月10日前对粉碎车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完成整改后,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排气口进行检测。厂区内增加洒水车淋水频次,增加空气湿度,降低扬尘影响。基本属实
4、2018年戴南镇关停中频炉企业377家,共拆除中频炉770台,张郭镇关停中频炉企业69家,共拆除中频炉158台,之后所有中频炉企业都是经市涉炉办审核同意后生产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兴化市方乐耐火材料厂、宏伟特种耐火器材厂及兴化市明星耐火器材厂整改工作正有序进行。
戴南镇将加强对区域内中频炉企业的监管。
15-2
戴南镇罗顾村(戴罗公路线段)兴化市环星五金制品厂二厂向南方向20余米处南侧进大板业,将不锈钢切割加工过程产生的重金属超标淤泥私自填埋在厂区里。近期,因督察组进驻已关门停产。
7月21日,戴南镇和兴化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该加工户进行检查。经查,该户自今年5月份开始投产以来水切割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水切割沙)未按规定贮存,露天存放于生产车间东南侧,举报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要求该加工户于9月10日前按《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规范建立固废临时贮存场所。
兴化生态环境局已对该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该加工户已停产,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正按时序进行。
行政处罚工作目前正按程序进行。
15-3
张郭镇蒋庄村宏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非法使用五吨中频炉,除尘设施存在问题,近期因督察组进驻已停产。同时指出该企业行(hang)车存在安全隐患。
7月22日上午,戴南镇工作人员联合戴南镇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企业为兴化市宏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有两台两吨中频炉,两台三吨中频炉。2012年2月22日办理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19年领取了排污许可证。2021年7月5日兴化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两台两吨中频炉、两台三吨中频炉进行安全验收。四个中频炉均配套布袋除尘设施,2021年5月15日该企业委托江苏王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21年7月6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企业行车进行检验(报告编号:TZ-QD(4170)-2021-DO1142),检验正常,举报情况不属实。
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兴化市宏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时加强环境管理,加大污染防治投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15-4
戴南镇史堡村村委会B51村道金源大酒店东南侧金牛锻造厂不锈钢锻造过程产生巨大噪音,距离居民区较近。近两天处于停产状态,举报人要求企业迁移远离居民区。
该信访属重复举报(重复举报编号8-7),针对信访反映的内容,群众反映的企业实际为兴化市金德不锈钢制品厂,该厂逾期未完成对噪声的限期责令改正决定。兴化生态环境局将依程序提请兴化市人民政府对该厂责令停业。
相关工作正按程序进行。
15-5
昌荣镇欣荣村陈舍3组村庄前有一河道,7月15日因台风导致大树倒在河中,水中布满树枝、树叶,请求村干部处理未果。
7月21日晚,在欣荣村村干部等人现场指挥下,水上吊机船将暂存在河中的树段全部吊走。
已立行立改。
15-6
昭阳镇严家村红绿灯十字路口向东20米余处(兴沙公路南侧)一废品收购站内,有喷涂电镀小作坊,生产废水直排严家生态园河道。
7月15日昭阳街道严家村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在辖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加工点,通过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喷涂电镀及生产废水直排现象,现场责令经营人立即停止生产,并落实了“两断三清”的要求。
7月22日上午,昭阳街道分管领导与兴化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生产设备、生产设施都已清空。该地块属严家村集体,兴化市昭阳街道已要求严家村:1、该地块要按租赁合同约定,近期迅速收回,并按净地出让的要求落实好招商项目尽快落地。2、在净地出让前,必须保证该地块不得有任何集体或个人有任何的生产经营活动;3、清理场地上的残余杂物,确保环境安全。
前期巡查已发现,并立行立改。
15-7
英武丽都小区2号楼2单元存在大量鸽子粪便。
兴化市昭阳街道于7月22日与英武社区、兴化市家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协调决定:1、迅速落实好施工队,用不锈钢网封闭单元外框架造型,拦截鸽子进入,先行先试,如有效果就全面推行实施;2、及时清理鸽子粪便,增加对该小区室外的卫生保洁次数;3、张贴相关告知,禁止小区居民投喂鸽子,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避免鸽群聚集。下一步昭阳街道将安排街道物管办加强该单元楼的巡查,发现鸽子粪便及时处理,确保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
15-8
永丰镇兴港村公墓东侧河道五年来无人管理,大量水草污染水体。
7月21日,兴港村调水上扒机到刘寨二组公墓东河,由南往北施工作业,对水面积存水生植物进行全面清理;7月22日下午4点,兴化市人大领导,永丰镇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督促整治。
整治工作已于7月24日全面完成。
15-9
1.戴南镇多家锻打厂、拉管厂燃油燃烧时散发较大异味。同时质疑油品检测与实际用油不符。2.油罐露天摆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7月21日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分别对各辖区的锻打、拉管燃煤改油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厂区周边均未发现明显异味,并对企业用油来源信息、油品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收集汇总。资料显示戴南镇企业用油均来自合法供应商,油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
7月21日兴化高新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对戴南镇锻打厂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根据企业主提供的燃料油检测报告,初步分析该油在室外采取相关安全环保管控措施后可以存放,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举报情况不属实。
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兴化高新区安监局已要求各用油企业采购合法供应商燃料油,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不影响周边居民。
15-10
开发区民富村东侧六和新希望饲料厂晚间产生时散发腥臭,噪音较大。
开发区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理,确保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企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染防治设施的投入,达到生产经营不扰民。
该企业将加强对废气的治理,避免废气扰民。
15-11
兴化北郊第四人民医院东门北侧500余米处安兴合金厂东北侧二楼,有一不锈钢酸洗车间,无任何手续,生产废水直排附近鱼塘,导致鱼虾大量死亡。
经查,兴化市安兴合金材料制品厂于2020年12月因违法从事不锈钢酸洗加工生产被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泰环罚字[2021])3-23号),责令该厂停止不锈钢酸洗加工生产,并处罚款。7月22日下午检查时发现该厂已近半年没有生产,现场无不锈钢材料存放,没有发现该企业生产性废水直排附近鱼塘,没有发现鱼虾大量死亡,该举报不属实。
兴东镇及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
15-12
戴南镇工业园区江苏新华达冶炼厂冷却废水直排河道,除尘设备未使用。
7月21日,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江苏新华达不锈钢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完整。现场查阅该公司有组织排口在线检测设备近期检测数据,2021年6月、7月数据均未发现异常。熔炼车间南侧已建设三组配套冷却循环水池,用于AOD炼钢冷却水循环使用,出水口和取水口均在池内,未发现冷却废水直排河道。
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换环境管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正常生产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江苏新华达不锈钢有限公司将加强换环境管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正常生产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15-13
戴南镇北姜村姜介村举报人所属房屋(15组12号)周边环境脏乱,滋生较多蚊虫。
7月22日,村委会已与银杏栽植户进行了有效沟通,栽植户对此深表歉意,明确表态立即做好树体的修整,减少对邻居生活的影响。并已于7月23日上午将其庭院中的银杏树修整到位。
已立行立改。
15-14
张郭镇建陵路最北侧江苏国钢切割不锈钢过程产生较大粉尘。
7月21日,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要求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8月22日前配备防尘设施,在此期间做好粉尘和烟雾处理,切实做好吸尘措施,确保无粉尘、烟雾外排。
同时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该企业整改工作目前正有序进行。
2、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工作目前正按程序进行。
15-15
千垛镇荡朱村农修厂(老西郊工业园)内数年来,一直露天堆放大量固废垃圾,散发较大异味。
7月22日千垛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要求兴宇废品收购站暂停废旧物品收购,对露天堆放的废品须在25日前限期完成清理,清理完毕后,要求该废品收购站按照兴化市政府对废旧物品收购市场的相关管理规定,在8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并完成选址搬迁。
7月24日现场核查,该废品收购站场地废品已完成清理。
15-16
戴南镇顾庄光孝村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夜间焚烧外来污泥,散发较大异味,生产废水通过厂房后下水管道直排入河(茅山河)。近期,举报人对公示不属实情况表示不满,故再次来电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到场核查。
该信访属重复举报,7月24日戴南镇工作人员及兴化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无生产工艺性废水产生。厂区雨水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并配套有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局监测站每季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人工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对该公司沿河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暗管。
该公司从事危废处置,属于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兴化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环境监控体系。戴南镇政府将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检查,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气味问题,一经发现异常立即联系生态环境部门予以查处。
戴南镇将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把对周围的影响降到最低,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
15-17
戴南镇金泽花园别墅区南侧数家饭店全天油烟直排。
经查,17家餐饮单位有11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2家提供了产品质量合格证,1家提供了检测报告。有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戴南镇工作人员现场要求1、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8月10日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废气检测报告。对未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8月10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装置,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废气检测报告。
2、所有餐饮单位要保持厨房的干净整洁,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保证装置油烟净化效果。
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正有序进行。
15-18
张郭镇葛尤村村委会南侧一养鹅场临近居民区及自来水泵房,散发较大异味。
7月21日下午,戴南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了相关情况。养殖场内无粪便堆放现象,最近由于梅雨季节期间温度和气压变化等原因略有一点异味。举报基本属实。要求该养殖场场主8月13日前对300只肉鹅全部销售清栏,并在未清栏期间进行封闭式饲养,杜绝异味散发,确保不污染周边环境并长期保持。
肉鹅清栏、销售工作目前正按时序进行。
15-19
安丰镇中圩村东侧有一20亩粮田准备开挖堆放鸡、猪等家禽粪便,希望及时取缔。目前已暂停施工。
经查,该户承包原中圩砖瓦厂复垦土地130亩,由于土壤硬化板结,肥力不足,庄稼长势一般。经咨询农业技术人员采用鸡粪、猪粪做肥料,现场已开挖长40米、宽3米、深度1米的沟塘用于做积粪池。
安丰镇已要求该种植户将现场沟塘恢复原样,复耕复绿,确保不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目前整改工作正有序进行。
15-20
林湖乡林马路(大邹公路至马家村方向)泰州市华伟塑业有限公司生产垃圾袋过程未使用除尘设施,检查时则打开。
7月22日林湖乡工作人员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联合核查。经查,该公司无生产性废水,废气主要来自吹膜工序,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能提供设施更换活性炭等维护记录。
林湖乡要求兴化市华伟塑业有限公司:一是生产时,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完善废气处理运行台账及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三是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履行环境管理义务。
林湖乡及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兴化市华伟塑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
15-21
荻垛镇水产品市场(荻垛派出所前)东侧一排房子向南方向第7~8间门面房内,藏匿大量外来危化品和废酸。通常在夜间进行运载。
经查,荻垛镇水产品市场内B29-31门面房内存放的含铬、镍废水,兴化生态环境局、荻垛镇工作人员于7月21日联系江苏明星减震器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将该市场的含铬、镍废水立即清离。该公司已于7月22日上午在兴化生态环境局、荻垛镇的监督下将该市场所有含铬、镍废水清运回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荻垛镇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及监管力度。
15-22
戴南镇北孙村(312县道北侧)兴化市腾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噪音较大,扬尘严重,没有环保手续。该企业距离居民区200余米,前期向戴南环保部门反映未果。目前因督察组进驻已停产,希望查处取缔。
7月15日,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6月11日发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1年8月11日之前消除土地违法用地现状,该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停止项目生产至今,该公司已经开始拆除生产设备、设施。
该公司生产设备及相关设施拆除、清离工作目前正有序进行。
15-23
戴南镇戴泽中学向东100米红绿灯向南50米路东有一块荒地(原轧花厂公寓楼),有约百余平方米的违建钢材厂,且将生活污水直排荒地东侧小河中,气味难闻。
7月21日下午,戴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地块为原轧花厂准备建设两栋公寓楼使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来在南侧只建设了一栋公寓楼,当事人与轧花厂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建设两处用房共计80㎡,用于从事废旧钢材、废旧金属材料销售使用,不属违建。该经营户南侧有一低洼水塘,近期由于接连暴雨,导致塘水漫涨,淹没该户北侧的露天粪坑,导致河水发臭,气味难闻。
戴南镇生态环境局责令经营部负责人在7月22日前对露天粪坑进行拆除填埋处理,个人如厕问题通过自家抽水马桶解决,生活污水接管排放。
1、戴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戴委发【2017】11号文件“关于加强全镇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核查,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违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2、露天粪坑拆除填埋等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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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8 13: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期待回头再看,到底落实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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