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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这三人侵犯公民信息将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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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8 17: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刑法修正案(9)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近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雷超、刘绪慧、杜栋侵犯公民信息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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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的量刑定罪如下: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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