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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请永丰镇人民政府、国土部门纠错还我宅基地、还我公道!!!【3楼兴化资源规划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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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08: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兴化三水园论坛 于 2023-5-10 14:04 编辑

请永丰镇人民政府、国土部门纠错还我宅基地、还我公道!!!
尊敬的陈锋剑书记:
本人四塔村村民冯树生,我于2023312日至今维权已近两个月,维权之路崎岖难行,相关部门迂回之术奇高,皮球始终在空中飞舞,姿态虽有,但空心气球,始终无法落地,百姓懦弱无能,习惯息事宁人,但欺负百姓,已经欺负到让我们无家可归的地步,我们已退无可退。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目前遇到的情况就是如此。
4月我们回到村里请求邻里给我们签字作证,同村的村民邻里没有一个人不可怜我家情况,15岁母亲去世,33岁父亲又离我而去,家里的宅基地就是我思念父母亲的精神寄托啊,且不谈我家宅基地是如何、何人、何种目的、拆除房屋、操作复垦的,就我要求恢复我家宅基地一事的意志,坚如磐石,谁都改变不了、谁也不能改变,宅基地问题是农民利益核心中的核心!!
永丰镇纪委领导,在接听到你们受理诉求的来电时我很感激,可是当我们想当面反馈、了解情况时,你们为何电话不接,面也不见?
我们的诉求表明的非常清楚,咱们是不是考虑优先协调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至于我家宅基地是如何、何人、何种目的、拆除房屋、操作复垦的,我们老百姓不敢追究,也没能力追究。

请问兴化市国土部门,我于4月已和兴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第五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过2019年宅基地变更土地性质事宜,工作人员都能勇于承认,局里未按章做土地权属调查,在工作失误导致的严重后果的同时,是不是可以考虑协同相关部门纠错恢复我家宅基地土地性质?而不是跟镇里统一口径就是不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请问永丰镇人民政府,我怎么享受四塔村村民同等待遇?我一家现在回家住在镇里办公室还是国土部门办公室???
我连家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们平白无故的弄没了,这种待遇领导们换位思考,你们愿意享受这样的待遇吗吗?


四塔村村民:冯树生
身份证号:321281198801281393
联系电话:18061830835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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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09: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工作人员都能勇于承认,局里未按章做土地权属调查,在工作失误导致的严重后果’
老爷们犯的错缘何要让小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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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2: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网友你好!
       对你发帖反映自家宅基地在位置情况下被复垦的情况,我局已进行调查,有关调查及了解到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反映的宅基地实际为你父亲冯长胜的宅基地,位于兴化市永丰镇四塔村塔垛自然村,由于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自然倒塌,经查阅2014年卫片影像图显示,该位置除西南角有一座己坍塌的厨房墙体外(面积约3x4=12平方),其余地表均为植被状态。经了解,2019年四塔村在进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时,在得到冯长胜本人同意后方进行整治,整治后由村民冯长桂种植使用。包含冯长胜倒塌房屋在内及周边其他可复垦土地,面积共409.79平方米,经永丰镇人民政府和四塔村委会确认同意后于2019年被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库,入库项目编号:FG19MC064-08-4,目前已复垦到位用于种植。
       另据了解,经四塔村召开村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四塔村整体搬迁情况下,你本人享受四塔村民同等待遇,在建新安置点优先考虑安排宅基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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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6: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规划局及时回应网友的网络舆情,这一点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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