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19301|回复: 18

[街谈巷议] 12345政风热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7 10: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7 15: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从视频里记者采访时的问答中,就能读懂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的闪烁其词,推诿,其实是在掩盖放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08: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泄露举报人行为已属犯罪。

再就是相关部分显然不作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09:1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09: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为什么不对主持人和公众表态,这举报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怎样查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09:3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环保局头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09:4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反正会泄露,不如跟我学,网上曝光他们,公开举报,谁敢报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09: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zhongkai 发表于 2023-6-8 09:46
反正会泄露,不如跟我学,网上曝光他们,公开举报,谁敢报复?

孙总是我心中的榜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11:28: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环保局近两年不仅没有尽到职能部门的职责,出卖举报人是常事换取污企的“信任”,还干了好多渎职的罪!
比如去年张郭某链条厂现场连续查到污染两次后,不得不罚款。
企业主很配合按章交清两笔罚款后,再玩了个术头又从帐上拿回罚款……
此事估在兴化环保不会是个案,但这一个厂两个污染罚款都退还之事局内人人皆知,谁没亲朋好友办企业讲个人情,那就可以如法炮制也卖个面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11:3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12:17: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13:2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主持人有点不给面子啊,追着我们市长发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8 15:0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我是看了当时直播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9 09:37: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环保负责人出卖举报人,该怎么处理?这种人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9 11:5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在兴化大戴南内发生的污染你只要举报到兴化环保局,分管戴南环保执法的二分局一直″心怀慈悲"下不去依法执法,(其实有两个目的①卖人情给污企换……②降低污染发生率只打击没有人脉的″冤大头″!)而是跟企业主说:“不是我们要查你,是X乄㐅举报我们才来的……″企业主心领神会:″谢谢领导指条明路,我们一定会跟举报人沟通不再举报!″

现仍然这样。如果环保执法二分局领导不承认,可以查今年被举报的污染他们有多少秉公办理的?都是大化小,小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9 19:52: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不能威胁举报人吧,那是犯罪,这是人情社会,也不能空着手去找举报人,有好事就让大家分享一下,戴南镇人轮着举报就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6 10:2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污染,
百姓生命健康的罪源!
制造者的报应之因!
执政者的耻辱!
职能的罪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10 15:57: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1 09:2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5-2 04:23 , Processed in 0.080591 second(s), 38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