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9642|回复: 0

[街谈巷议] 兴化有房贷的注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7-20 21: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7月24日起
泰州市将对商业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
进行优化调整

据介绍
此次优化调整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
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现行政策为: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


二是放宽了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现行政策为: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商业住房贷款已正常归还贷款1个月以上,且未处于逾期状态,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来源 |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5-2 04:05 , Processed in 0.060484 second(s), 16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