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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兴化政法袁志伟,敢做不敢接受网络舆论监督?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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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21: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微信图片_20240109211324.jpg

莫名其妙,不违反群规,更没有利用自称政法网格群资源在论坛发帖,为什么踢出群?莫非兴化政法组建的各社区群经不住网络舆论监督?请兴化政法,兴化政法的袁志伟作出解释!



俺们兰悦,要有“大动作”,社区群连发三条告知书,不知几个意思?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id=34664&fromuid=11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QQ截图20240109213627.png


在兴化政法袁志伟,没有合理解释情况下,本帖永久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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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2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施耐庵社区兰悦网格群,有意思的群公告,你评【版注:14楼/临城网信回复】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3941&fromuid=11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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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2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袁志伟何许人,微信名显示 微信图片_2024010921265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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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21:2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滥用职权,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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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21: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什么要移咱出群?经调查,原因知道了,原来兴化政法委的袁志伟想灭火,纸能包住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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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21: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俺们兰悦,要有“大动作”,社区群连发三条告知书,不知几个意思?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4664&fromuid=11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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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21: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政法委,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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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21: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袁大人,你经得起对话吗?我在论坛随时恭候大驾,如有必要,我会到贵人所辖地走一走。
本人纳闷儿,且不说这三条告知书内容是多么的“有戏剧性”,弄得本小区所有人感到“莫名其妙”,在此不多言,贴出来让大家细品…




告业主书
兰悦家园小区业主: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6日就兰悦家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发出《业主委员会倡议书》、至截止日,没有收到10名业主的联名申请,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生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根据规定-兰悦家园小区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主要由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共 9-15人组成,具体的成立工作由社区居委会实施,欢迎广大业主提出意见建议
业主的意见建议请在 2023年10月22日前(公示15不工作日内!到耐庵社区居委会书面反馈意见,如止主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
联系电话:13905269446徐建明13775771611王大勇 : 特此公告
临城街道施谢庵社区居委会



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但家用业主您们好
更好地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使厂大学生能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家,行使广大量生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倡议组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请大家积极参与。
、本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
报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自此立十以上的;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要求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成立业生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寸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为,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如有意向成立请在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6日前到肇耐庵社区二楼提交10人以上联名书面申请。(节假日顽廷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社区联系电话:13905269446徐建明13775111611 王大勇间格联系电话:16896044894袁志作18115230006小世超
临城街道苑耐庵社区



关于兰悦家园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第1号
兰悦家园小区业主:
2023年10月22日《告业主书》已就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请业主发表意见,施耐庵社区居委会没有收到专有部分点
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        建筑面积且占总人数50%以上业主的书面不同意见,将开展成        
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主施耐庵社区居委会实,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和委员拟定人选、委员确定方式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共9名委员组成,其中;施耐庵社区居委会等2名单位代表、由社区居委会审定]名业主代表采取业主10人以上联名书面推荐、社区推荐并审核后产生符合委员额定人数的委员拟定人选(包括对推荐人的资格审查)经小区公示,符合相关规定后,视为正式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7名。
、委员拟定人选、委员的资格条件:单位代表必须遵纪守法、勤政为民,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基本的道德素养、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为人处事公道,业主代表应当参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是本小区的业主,邻里和睦,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公平正义感、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等
三、相关要求:业主代表的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均应向施耐庵社区居委会出示该小区房屋所有权证(或发票)、业主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件。推荐期限:2023年10月23日11月15日施耐庵社区居委会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


群内没有一人知道『物业管理委员会』什么时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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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21:5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看来这群管理也是个土豆,你这是在搂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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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22: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水乡老农民 发表于 2024-1-9 21:58
看来这群管理也是个土豆,你这是在搂火烧身?

明天去该社区及兰悦瞧一瞧到底什么个情况?顺便约下兴化政法袁志伟见个面,到底为何?你袁某人的作为代表谁?请袁领导做个心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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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22: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原来袁大人怀疑小编所发,疑问来啦﹕
1.小编声明:本帖非小编所发;
2.袁大人所辖小区是否存帖中描述上述问题?
3.袁志伟、兴化政法,你代表哪个主管单位?
4.社区网格员责职是什么?
5.踢出小编的目的是什么?
请自称兴化政法袁志伟做好回答准备,近期小编会登门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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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2:0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点怕人,政法委员身份不简单,但不能豪横,你知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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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8: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让领导不开心了,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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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0:2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付八大 发表于 2024-1-10 02:09
有点怕人,政法委员身份不简单,但不能豪横,你知道大

他能代表政法委?无非就是一些利益团伙的工具,摊上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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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兰悦家园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许多业主都不知情,仅凭三份公告,请问兴化政法袁志伟,成立的业委会合法吗? 112428umu0accsq5c0x9a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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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1:3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按楼主所说的袁政法的工作力度与态度,可以概括为准、狠、冷!
准:针对性有目标踢出“异己”!
狠:不容迟疑,当机立断!
冷:我的地盘我作主,不再答理,你去告去!

说真话可安排去网信办专门给地方论坛传授经验:

论坛也时常用删帖或不让你跟帖来树立权威……

理由多多:
大行势大局为重,
谁有权谁说了算!

(调侃中别删!
大伙的人性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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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1:4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当我们需要保护时,都想大家依法生存,相互尊重。当我们有权时,法成了限制“自由”的累赘……
这就是人人想做“人上人”的动力:
人性本恶!
IMG_20240110_1144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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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2: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又是草包一枚,尽不知是如何应聘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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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2: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俺们兰悦,要有“大动作”,社区群连发三条告知书,不知几个意思?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4&fromuid=63951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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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2: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微信图片_2024011012200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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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莫非袁志伟是常态?
请袁志伟回答!
什么时候成立的,我们都不知道啊?群里有多少人参加投票了
什么时候成立的,我们都不知道啊?群里有多少人参加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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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还有维修金支出的费用明细,可以在群里公示吗?让群众参加监督
@兴化政法袁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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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3: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兰悦:难悦,难越。。。。。
三条告知书有明显的假传剩纸,先斩后奏的味道。
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
可能当官当久了,这一套就玩得比较溜了。
信息社会的今天,一言堂一支笔很难玩了。玩不好就似在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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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5: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各位业主,这个物管费不能交啊,家里漏雨,屋顶坏了,多次反应没人问津,反映问题有什么用
漏水,家里无法开火吃饭
我也年年缴物管费
各位业主,这个物管费不能交啊,家里漏雨,屋顶坏了,多次反应没人问津,反映问题有什么用



QQ截图2024011015124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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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5: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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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5: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袁志伟是不是在网格群事先通知小区居民收起充电飞线,,次日上级领导来小区检查,弄虑作假,欺上的那位袁政法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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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5: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意思的群公告,你评【版注:14楼/临城网信回复】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3941&fromuid=11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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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5: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QQ浏览器截图20240110153305.png
群公告
兰悦家园的亲人们:接上级通知明天28号星期二,上午8点左右市领导来本小区检查工作,望有拉线充电的业主,特别是小高层拉线充电的业主,请明天上午7点前收回拉线,谢谢合作!

临城网信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街道高度重视,将组织调查,如情况属实,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QQ浏览器截图2024011015343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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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8:0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施耐庵社区,兰悦小区连个网格员公示牌都没有,个人怀疑袁志伟是挂羊头,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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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8:0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相关现场拍摄视频最迟明天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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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21: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

1.小区北大门无人值守
2.小区无网格化服务公示栏、楼道宣传栏
3.机动车乱停
4.小区垃圾未及时清理
5.电动车占用楼道、飞线充电
6.业主房屋渗漏无人修理
7.维修基金不公示
8.小区业主不认识袁志伟
9.小区绿化树木被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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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21: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微信图片_20240110205554.jpg



东大门
微信图片_20240110205603.jpg
北大门值班室无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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