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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反诈宣传] 快速侦破:“无接触”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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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08: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近日,一男子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热心为民,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交警姜堰大队溱潼中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迅速破案,及时挽回了其家人的损失。





案件回顾:
1月2日晚上,一男子报警称其妻子于当晚5时许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溱潼家得乐超市门前遭到同向左拐电动自行车的干扰摔倒在地,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电动自行车仅在事故现场停留片刻后驶离,请求交警帮助查明真相。

接警后,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案件调查工作。路口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时的真实情况,当日17时30分许,受伤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右前方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向左拐弯,女子紧急刹车避让不及,摔倒在地。但是由于拍摄距离和拍摄角度,并未将驾驶员面部特征及车辆号牌清晰记录,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为了给伤者一个交代,细心的民警发现,肇事者是从超市购物后骑车上路的,根据时间调取超市入口监控视频,很快从监控中发现肇事者的身影,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成功找到肇事者。





肇事者称因当时两车未发生直接接触,其未注意到后方电动车倒地。看了监控视频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事故的后续处理,主动承担了伤者的医药费和相关责任。
交警提醒:

在变道、拐弯、调头时

驾驶员一定要仔细观察

礼让直行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驶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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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23: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存在因果关系就得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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