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1980|回复: 16

[监督举报] 荻垛依然存在“黑恶势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的身份证号码321083197101266499,电话15195256999我在荻垛公开招标到原荻垛广播站地方一块,于2024年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邻居一家人的无理纠缠,在多次报警后无果,于2024年11月份被迫停工,经过漫长等待,于2025年12月份再次开工,抵不过黑恶势力无理纠缠,被迫在司法部门派出所调解下,签定不平等合同,不想对方在2026年5月20日再次到房子里面抢到我钥子一把,并多次到我家里边逗留,拿外面东西砸我家里,我都忍了,不想她变本加厉于2025年5原22日晚上22点,她两个儿子打电话给我,对我进行漫骂恐吓,之后她一家三个人于2026年5月22日22点15分左右又到我家门口进行漫骂恐吓,有视频录音为证,我选择了报警处理,还我公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是立案告知书
微信图片_2026-05-23_085029_412.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立案后,东西没赔,衣服被撕,不了了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平安兴化”还存在黑恶势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q7551453 发表于 2026-5-23 09:06
“平安兴化”还存在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尤为特出,要杀人,半夜三个人到我家门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保护伞,不然没有这么猖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立案为什么这么快就被优化了,不值得深思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个建设房屋被停了一年多,最后还要让步,不然就不让建,国有土地有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标题就是“恶势力依然存在”。首先公认荻垛派出所内就一定藏有保护伞,不然为什么未得到彻底处理?
如果已妥善处理,现为楼主“故意刁难”利用网络的便利性,造成对方名譽受损成了“黑恶势力”,而影响平安兴化文明城市建设,更给荻垛政治生态抺黑,那为什么没有政府部门出面纠正?!
还请网信办迅速按流程向兴化公安通报,早日回复事实真相,树兴化公安公信力给百姓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安居乐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降低犯罪成本,让底层老百姓互害互斗,疲于奔命,自私自利,一盘散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派出所权大呢,处罚没有标准,就看你关系够不够硬。不知道督查室会不会逐个梳理一下所有派出所经办的案件,要是逐个认真复查,相信公信力会有大幅度提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并非对方强大,实属警方无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乡镇派出所中,论戴南派出所先进单位够不错的。可你知道前几年有多少正规民井,不是辅井被罪证确凿后逮捕后入狱服刑。
还有好几位留了情面内部处理……
想想从一个抓捕他人者被他人抓捕,只说明了当前兴化司法部门的法治教育欠缺,尚需严肃认真!
荻垛的井员有没有按流程依法办案,这是不是该由兴化公安局法制科出面谈一谈,以示兴化公安严格管理下绝不让害群之马抹黑警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不是一直严打吗?怎么还有地痞流氓无赖出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黑邪歪道祸一方,恶徒猖獗必遭殃;
势绝歪风扬正气,力扫污垢护家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2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er who,金总这标题够抢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丢失的事实 发表于 2026-5-23 21:03
Her who,金总这标题够抢眼的

告知书最后日期两种字体……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6-5-24 03:37 , Processed in 0.065642 second(s), 37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