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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市沈伦镇沈安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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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9 23: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目前《兴化市沈伦镇沈安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已编制完成,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兴化市沈伦镇沈安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划图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市民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兴化市沈伦镇沈安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请市民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寄地址为:兴化市长安中路 99 号;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ghkxh@163.com;联系电话:0523-80218269,监督电话:0523-80218269。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沈伦镇镇区东侧,东至大周公路、南至沈安路、西至园区中路、北至沈北路。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5、《江苏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6、《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7、《沈伦镇总体规划(2015-2030)》;
8、《兴化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4-2030)》;
9、其他相关法规、条例、文件、资料。
3、规划目标
更好的引导兴化市沈伦镇镇东片区的发展和建设,同时落实新一轮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本次规划区的发展要求。
4、功能定位
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积极策应兴化市域大交通,积极融入沈伦镇区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5、土地利用规划
(1)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共有 12.2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 59.69%,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
(1)严格工业用地的增量扩展,加强工业用地的存量挖潜,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业,提升现状工业用地地均产出效益。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的开发强度。
(2)规划设置的二类工业用地严禁三类工业入驻。工业企业必须对其污染排放物进行严格的净化处理。
(3)属性相同或类似的工业企业宜相对集中布置,以利于工厂之间的生产协作和管理,避免市政公用设施的重复投资建设,降低工业对环境带来的污染。
(4)根据地均产出和工业门类,对低效益、高能耗、有污染的企业逐步进行清理。
(2)商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 0.2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16%。保留大周公路跟沈北路交叉口的沿街商业,整治店牌、店招,逐步改造沿街建筑,保持片区的商业氛围。各居住社区规划商业节点,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品的购置。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服务用地 2.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3.95%。其中教育设施用地 2.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95%。
(4)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2.8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66%。其中公园绿地 0.4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38%;防护绿地 2.3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1.28%。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 2.3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1.54%。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2.1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0.62%;社会停车场用地 0.19 公顷,占城市
建设用地的 0.92%。
6、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主干路 4 条,形成环绕格局。
规划沈北路、园区中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规划沈安路红线宽度为24 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与其它道路相交时采用平交形式。规划大周公路红线宽度为 24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与其它道路相交时采用平交形式。
二、图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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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浏览器截图20210709225523.png
来源: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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