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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拒绝酒驾!事发泰州某收费站,这个驾驶员二次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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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0 12: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无论是间隔一天两天

还是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都必须接受处罚!

下面这两位小哥

和警察蜀黍的缘分真是不浅啊


7月1日9时许,泰州交警支队姜堰大队在中天清华园地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一辆二轮摩托车在离执勤点10米处突然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9.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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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检查时觉得驾驶人非常眼熟,

经进一步查询发现,

驾驶人崔某曾在2020年3月27日,

在同一地点,因酒驾被同一民警查处过,

公安机关给予崔某罚款1000元、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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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高速三大队民警在盐靖高速黄桥收费站开展夏安行动专项整治。在对车牌号为苏DT0***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于2013年5月20日因酒驾被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宁大队处理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执勤民警将刘某带到医院抽血,并将血液样本送检。
此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泰州交警提示
酒驾没有那么多“侥幸”
唯有老老实实遵守交通法规
唯有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
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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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0 17: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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