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阅读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倡导全民阅读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阅读“书香机关”“书香社区(村)”“书香校园”“书香企业”“阅读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书香机关”参评对象为兴化市各级党政机关;“书香社区(村)”参评对象为兴化市辖区内的社区(村);“书香校园”参评对象为兴化市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书香企业”参评对象为落户兴化市的企业;“阅读之星”参评对象为户籍在兴化市或长期工作生活在兴化市的居民。拟评选“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各10个、“书香社区(村)”26个、“阅读之星”60个。 二、评选条件 1.“书香机关”评选条件:领导班子及成员高度重视全民阅读工作,2021年以来研究部署机关读书学习不少于2次;机关拥有图书室(角)、阅览室等阅读阵地,藏书不少于500册,有专(兼)职管理人员,阅读氛围浓厚;2021年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积极引导机关干部参与到读书活动中,并组织学习“倡导全民阅读 共建书香兴化”宣传材料。 2.“书香社区(村)”评选条件:农家(社区)书屋藏书2000册以上,有电子阅读设备,每年更新图书资源80本以上,有专(兼)职的图书管理员;2021年以来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活动覆盖面广,辖区居民认真学习“倡导全民阅读 共建书香兴化”宣传材料。 3.“书香校园”评选条件:积极利用校报、墙报、网站等加强对读书的宣传,校园读书氛围浓厚;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阅读场所管理规范,使用情况良好;2021年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有效调动广大师生阅读兴趣;组织教师和动员学生家长学习“倡导全民阅读 共建书香兴化”宣传材料。 4.“书香企业”评选条件:设立职工书屋、阅览室等阅读阵地,藏书量1000册以上,报刊5种以上,为员工提供丰富免费的阅读资源;有健全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职工读书学习激励机制等,2021年以来开展学习活动、职工读书活动等不少于3次;组织职工学习“倡导全民阅读 共建书香兴化”宣传材料。 5.“阅读之星”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公众形象;个人藏书量超过500册,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读书不少于2本;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热心阅读推广工作,能有效带动他人积极学习;近年来取得一定的学习成效,例如:在媒体发表过有影响的书评或读书笔记、建有个人关于阅读心得的博客、公众号等且经常更新、在某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对全民阅读活动推广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评选流程 1. 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发动市级机关部门申报“书香机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发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申报“书香校园”;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发动全市企业申报“书香企业”。按照择优推荐原则,“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各推荐10个。 2.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动辖区社区(村)申报“书香社区(村)”,按照择优推荐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分别推荐“书香社区(村)”1个。 3.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发动辖区居民或相关系统内工作人员申报“阅读之星”。按照择优推荐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机关部门可分别在各自系统中推荐“阅读之星”1个参加评选。 4. 各申报对象需如实填写申报表,并附上3张以上照片(能反映阅读设施阵地建设、阅读活动开展、个人阅读、阅读推广等)。申报材料经牵头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市全民阅读办(市行政中心2410室),同时领取参评对象和个人的“倡导全民阅读 共建书香兴化”宣传材料,组织学习宣传材料拍照与申报表一并报送。“书香机关”及机关“阅读之星”报送信箱:xhszzbjggwb@163.com,联系人:钟淼,联系电话:83326689;“书香校园”报送信箱:xhlhj666@126.com,联系人:罗鹤军,联系电话:80530266;“书香企业”报送信箱:164714803@qq.com,联系人:苏琪,联系电话:13852418376。“书香社区(村)”及乡镇(街道)“阅读之星”报送信箱:2414966171@qq.com;联系人:袁天胜、曹茂林,联系电话:83326292。 5. 市全民阅读办将组织成员单位对申报单位(对象)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组织对参评对象和个人进行全民阅读指数知识进行咨询,咨询结果作为评选重要依据。评选结果报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对评选为的“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社区(村)”“阅读之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 兴化市“书香机关”评选申报表 2. 兴化市“书香社区(村)”评选申报表 3. 兴化市“书香校园”评选申报表 4. 兴化市“书香企业”评选申报表 5. 兴化市“阅读之星”评选申报表 附件下载 兴化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