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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政府批复∶批准建设用地11.4526公顷!涉及兴化大垛、垛田街道、临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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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7: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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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2021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M〔2021〕2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2021年度
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兴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兴)地呈字〔2021〕第10号兴化市2021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大垛镇安民村,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莲溪湖村、新联合村等地区7.521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莲溪湖村等地区1.110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临城街道民富村2.2899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临城街道民富村0.27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时,将大垛镇安民村,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新联合村等地区0.251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1.452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8118公顷;征收土地8.8837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8.5981公顷(其中补充水田规模1.9572公顷),不涉及占用可调整地类和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请你市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督促临城街道保障好转用和使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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