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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市沈伦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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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5 00: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统筹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基层就业公共需求以及“六保”工作要求,沈伦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村(社区)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

安置人数:计划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前出生);

3.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主要为:(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的;(4)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5)优抚对象家庭的;(6)军队退役的;(7)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8)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户籍所在地为沈伦镇,或沈伦镇常住人口(以村(社区)证明、房产证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往年已被录用过或被辞退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渠道,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时除报名表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或户口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同时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5)非沈伦镇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村(社区)证明及房产证。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5日。工作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沈伦镇党委组织科(政府大楼304室)。

2.审核

由沈伦镇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笔试

报名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笔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人社业务政策等知识。笔试试题全部从《就管中心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笔试题库》中抽取。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人员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1.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如三年内到达退休年龄,则合同签至退休当月)。

2.待遇标准: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沈伦镇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进行确定,社会保险依据有关政策执行。

3.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沈伦镇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本公告由沈伦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3751794(沈伦镇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53060(沈伦镇纪委)

兴化市沈伦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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