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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不走流程的目的是什么?(安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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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09:1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成满如,男,1940年12月9日生,汉族,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14组(原丁杨村5组)村民,联系方式:15862684638。
被申请对象:王宝珠,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14组(原丁杨村5组)村民。
事实依据:
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14组(原丁杨村5组)村民王宝珠,几年前非法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编号:苏(2017)兴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309145号,确权总面积11.4亩)。王宝珠以该证书为依据,民事起诉同村承包户成满如(本人),要求将本人5.8的亩承包地(地块编码3212811042071400004)划分到他的名下。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以王宝珠非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判决并执行,案号:(2019)苏1281民初4223号、(2020)苏12民终700号、(2020)苏1281执2166号。
除此之外,兴化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本人成满如的医保卡上12800元整划给了王宝珠。
后经群众举报,发现王宝珠属于五保户并且拥有五保户证,依据相关法律,王宝珠本应不能拥有数量如此之多的田亩数。在兴化市安丰镇党委书记郭庆军的协调下,安丰镇塘港村村委会将12800元于2023年归还给成满如。
五保户王宝珠违规确权并拥有11.4亩土地明显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兴化市安丰镇政府和塘港村委会口头承诺已将王宝珠的土地确权证书予以注销。
申请内容:
1、 王宝珠的土地确权证书的注销公告;
2、 王宝珠土地确权证书退回原发证单位,并加盖“作废”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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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09:1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该申请书已经向兴化市人民政府、兴化市农业局、安丰镇人民政府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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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09: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法院判决之前也不调查持证者的合法性?
后经镇党委郭书记协调后返还划拨之钱款,说明书记心里是明亮的,为书记点赞!说明此判决的确存在瑕疵,现在就看此事的后期处理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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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09: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个五保户也就是一个人口,吃国家的补助的人,还种着11亩多田?按人口分田也就2~3亩吧,带种也不会确权的吧,他哪来十几亩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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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10:0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该五保与其继子还是该组的确权代表,也是说该组10个代表他们一家就有两个,兴化市的领导们你们怎么看?
IMG_5584.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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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12: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纪监部门的监督和问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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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16:0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兴化纪监部门?呵呵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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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4 16: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你猜猜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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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4: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只是掀开了黑暗的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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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8 19: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这个不是一般的荒唐。。。。。
多半是当初成满如将5.8亩地给王宝珠种了,土地确权的时候,王将这些田地都确权到了自己的名下。然后喧宾夺主,雀占鸠巢,想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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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9 09:1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1、五保户怎么确得土地11.4亩的?2、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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