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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尊敬的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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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现向您反映,兴化市南山社区,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和原会计葛文捷合伙伪造国家集体土地买卖合同,地址开发区环城西路375!没有任何手续,只有庞建新和会计伪造的几个版本的土地买卖合同就非法占有土地多年!目前开发区纪委也在调查中!他们填河夯土,将鱼塘变成土地,非法占地!并出租给他人谋利!请局长白忙之中抽空调查一下土地的情况!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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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一个村支书有权利买卖集体土地吗?还是伪造的合同!买卖的账到现在都查不出来!请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和开发区纪工委领导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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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买卖国家集体土地是违法的吧!土地允许买卖吗?村干部应该没有权利吧!期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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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国土局的领导,请您们重视这件事,村支书为了一己私利,非法伪造买卖土地合同!买卖土地是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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