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产村安置房及化园路地下停车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兴化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水产村安置房及化园路地下停车场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建议书为兴发改发〔2016〕166号。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拟选址兴化市昭阳镇水产村;你单位申报面积为:53.7亩;经审查,该项目拟占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53.7亩之内。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不具备开垦条件的,应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四、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水产村安置房及花园路地下停车场项目通过用地预审(有效期为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用地报批,并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市发改委 、规划局、建设局
帖主的意思可能是要问询相关部门:
一“该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53.7亩之内。”此项目实际到底是用了多少地吧???
二,删帖是什么情况,是要隐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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