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30102|回复: 11

[百姓诉求] 点开链接!你肯定能做菊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0 22: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QQ浏览器截图20220320162110.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3-20 22: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3-20 22: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3-20 22: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丢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09: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http://zrzy.jiangsu.gov.cn/gtapp ... 661015ab28f4722008e打开链接显示如下发布在政府网站的批复

关于水产村安置房及化园路地下停车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兴化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水产村安置房及化园路地下停车场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建议书为兴发改发〔2016〕166号。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拟选址兴化市昭阳镇水产村;你单位申报面积为:53.7亩;经审查,该项目拟占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53.7亩之内。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不具备开垦条件的,应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四、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水产村安置房及花园路地下停车场项目通过用地预审(有效期为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用地报批,并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市发改委 、规划局、建设局

http://www.xinghua.gov.cn/art/2018/12/7/art_49674_1897147.html打开这个链接显示,发布在政府网站的东西删除了!而且也是关系水产村安置房规划方案的!
360截图20220321100326817.jpg 360截图20220321100254748.jpg

360截图20220321094822270.jpg


帖主的意思可能是要问询相关部门:

一“该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53.7亩之内。”此项目实际到底是用了多少地吧???

二,删帖是什么情况,是要隐藏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12:0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问题浮出水面,该是谁但责?关注!座得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12:0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里面门儿山不小,楼主有点“阴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12:1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没毛病,删掉很正常,不删掉反而觉得不正常,让你查不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12: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公开时的方案是明的,删了就成暗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14: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感觉和这个帖子有关啊

富安建筑有限公司吃相难看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17628&fromuid=5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1 16:2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链接不能瞎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2 15:1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这链接是走向黑暗的深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5-17 14:24 , Processed in 0.076068 second(s), 28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