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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公安部已授权:物业公司有权制止、清理违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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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00: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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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06: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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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10:0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执法权授他,未经全国人大讨论表决,涉嫌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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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17: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今天好多业主群,物业都在发这个通告,一反常态的神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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