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3015|回复: 0

[通知公告] 地区严查....;酒驾醉驾的危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5 07: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时常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驾驶人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喝得不多,交警查不到。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泰州交警持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无有效驾驶证还酒驾,胆子真是大!

6月10日20时30分,朱某驾驶车牌号为苏MQ4***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兴化城区文峰大桥附近,发现有交警查酒驾。朱某随即掉头企图逃避检查,被执勤民警及时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朱某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38.9mg/100mL。
当民警要求朱某出示相关证件时,朱某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民警通过朱某所报的身份证号查询,人像照片不相符,且朱某对家庭其他成员的相关信息也一无所知……
原来,朱某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目前驾驶证仍处于吊销状态,因担心受到处罚,他便谎报了朋友的身份证号……
朱某此次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朱某被并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天。


险!快车道停车休息,竟是酒驾

6月22日凌晨,高速二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进行重点时段巡逻。4时48分,民警巡逻至京沪高速北京方向1017km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CQT***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第四车道。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正在休息并且车内散发一股酒味。民警立即呼叫驾驶人,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杨某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
杨某此次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由酒驾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如果你还不清楚,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蜀黍今天就再帮你捋一捋。


法律链接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的危害


01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2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饮酒后容易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5-18 17:31 , Processed in 0.058800 second(s), 14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