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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电捕鱼现象屡禁不止,失控状态无人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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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5: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咱兴化的电捕鱼现象真的是泛滥成灾了吗?真的失控了吗?
      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每个兴化人的努力!建设美丽兴化更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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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这种“电鱼”行为,还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以下3图在兴化开发区西郊村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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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5: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屡禁不止大伤脑筋,保护生态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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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6:4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举报电捕鱼奖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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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8: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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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市渔政执法部门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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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16:1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乌巾荡的东西湖几乎天天有人在电鱼,尤其在夏天,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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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16:4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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